安源玻璃有限公司浮法玻璃厂2022年硅砂竞争性谈判项目
安源玻璃有限公司浮法玻璃厂
硅砂年度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安源玻璃有限公司浮法玻璃厂
招标时间:2022年01月26日
谈 判 文 件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相关说明
第三章 资格审查
第四章 谈判须知
第五章 评定成交标准
附件1 响应书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附件3 保证书
附件4 产品主要优缺点陈述表
附件5 服务承诺陈述表
附件6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安源玻璃有限公司浮法玻璃厂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硅砂进行年度采购,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响应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浮玻厂硅砂年度采购
2、项目范围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及成份 | 数量(吨) |
1 | 硅砂 | 1、 SiO2≥98.5%,同一矿点波动范围±0.2% Al2O3≤0.7%,同一矿点波动范围±0.15% Fe2O3≤0.09%,同一矿点波动范围±0.01% 批间波动范围为允许波动范围的 50%。 有害元素含量要求: Ti<200PPm Co<1PPm Cr<3PPm Cu<1PPm Mn <54PPm Ni<1PPm V<2PPm 重矿物:不能大于60目(0.25mm)的线石硅、蓝晶石和红柱石等。不能有大于100目(0.15mm)的铬铁矿物。 2、 粒度:>0.90mm(+20 目) 0% >0.71mm(+26 目) ≤0.3% >0.45mm (+40 目) ≤10% 0.45mm~0.1mm(40 目~150 目)≥85% <0.1mm (―150 目) ≤5% 3、 水分:<5% 4、外观:洁净,无粘土、木屑等其它污染物。 | 全年采购量约80000 |
3、资质要求:依法成立,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注册经营范围包含本次谈判内容;谈判产品若属于国家法制认证或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或特种货物,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有被法院强制执行,不得同时参加本硅砂的谈判;响应方应为直接制造商或中间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文件领取时间: 2022年1月14日 10时 00分至 2022年1月 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登录“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gz.jxgzwztb.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请未注册的投标人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8566-100;咨询QQ:811028657、3062197437。
4.1注意事项:
(1)参与项目过程中如有任何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咨询电话:400-8566-100;
(2)投标人需完整填写参与,并按采购要求上传相应资料,项目采取线上参与,线下评定的方式;
(3)以上手续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参与项目的,责任自负。每份谈判文件500 元,售后不退。
5、谈判时间: 2022年 1月 26日 9时 30分
地点: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丹江街荷塘冲安源玻璃有限公司浮法玻璃厂会议室
6、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及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2年 1月 26日 9时 30分
7、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丹江街荷塘冲安源玻璃有限公司浮法玻璃厂会议室
9、保证金:伍万元
开户银行:萍乡市工商银行安源支行营业部
账号:1504 2001 0902 2132 658
开户单位:安源玻璃有限公司浮法玻璃厂
第二章 相 关 说 明
1、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2、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组织和采购方式
3.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2验收地点: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丹江街荷塘冲安源玻璃有限公司浮法玻璃厂指定仓库。
3.3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以举办方下达原材料的定货函规定时间内完成。
3.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凭成交人开具的13%全额增值税发票,30天予以结算;
3.4.1、响应方可以提供有关付款、价格等优惠条件。
3.5组织单位:安源玻璃有限公司浮法玻璃厂(举办方)0799-6793282、
3.1监督单位:萍乡矿业集团纪委0799-6582966、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0799-6581396。
4、谈判保证金
4.1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响应方的行为而蒙受损失,响应方应提交伍万元人民币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参加谈判的一部分。
4.2谈判保证金采用响应方公司银行帐户转出缴纳,不同响应方的保证金不得从同一银行帐户转出。谈判程序完成后,未成交人的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退回原帐户。成交方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4.3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1) 响应方在谈判过程中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或中途退出谈判。
(2)谈判响应文件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
(3)成交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与举办方(安源玻璃有限公司浮法玻璃厂)签订合同。
5、成交服务费
为保证谈判工作顺利进行,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向举办方(安源玻璃有限公司浮法玻璃厂)支付成交服务费5000 元,该服务费将用于谈判工作,成交服务费一旦缴纳不予退回。
第三章 资格审查
1、响应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响应商应为直接制造商或中间商;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它相关要求
(1) 响应供应商要对以上条件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出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本次谈判首先要对响应供应商上述条件以及谈判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初审,审查合格的方可参与谈判。
(3)凡响应供应商自身能够提供的证明要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出示原件正副本和相应的文字材料,并以复印件的形式装订在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中。
谈判时需携带以下原件备查:
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业绩合同;4、对谈判文书所涉内容认可材料
第四章 谈 判 须 知
1、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
1.1响应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谈判响应文件。
1.2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对谈判文件的所有实质性内容做出全面响应。
1.3响应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说明,但内容不可修改)。其书面修改、补充的内容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通知方式无效。
1.4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在没有其他规定的情况下,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大、小写金额不符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5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按简体中文及规定的格式编写,自行设计和改动格式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谈判响应文件纸张规格为 A4纸,其它内容需全部打印。
1.6谈判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封面必须采用同颜色同规格纸张制作。
2、谈判响应文件组成
2.1封面。包括谈判响应文件名称;文件编号: 谈判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地址邮政编码日期等。
2.2目录。
以下顺序编写谈判响应文件
a、按谈判文件附件1格式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按附件2格式
c、保证书按谈判文件附件3格式
d、三证合一复印件
e、资质证书复印件
f、单位简介
g、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h、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i、产品主要优缺点陈述表按附件4格式
j、服务承诺陈述表按附件5格式
3、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
响应供应商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加盖公章在密封面注明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编号、名称、地址及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副本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至举办方(采购人)指定地点。
4.2响应供应商递交的合格谈判响应文件,举办方(采购人)要进行签收。
4.3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举办方(采购人)拒收。
4.4响应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须同时交纳谈判保证金,否则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5谈判响应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5、谈判小组
5.1谈判小组组成
5.1.1谈判小组设5名评委,其中专业技术、经济方面的专业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5.1.2技术方面的专业评委,在人才库内随机抽选并由纪检监察人员监督抽选过程。
5.1.3与响应方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谈判小组,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5.2、谈判小组职责
5.2.1谈判小组负责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认为必要时可向响应供应商提出需要澄清承诺的具体内容。
5.2.2谈判小组依据评标原则有权决定废标。对响应供应商报价明显不合理无限抬价或压价的,谈判小组可集体研究裁定能否参加谈判。
5.2.3谈判小组负责全部谈判过程, 对谈判情况进行综合比较,编写竞争性谈判结果报告经所有评委签字确认有效,并对其负责。
5.2.4本次谈判由谈判小组从合格的响应供应商中选定成交方。
5.2.5谈判小组要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封闭进行。
5.2.6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响应方,不得收受响应方财物,不得对外透露评审、推荐以及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
5.2.7评委评审结束后,有关监督人员及工作人员对各评委的评审意见进行核查,如出现有明显不合理或有倾向性的情况,有权决定该评委的评审意见是否有效。
6、谈判程序
6.1谈判程序:谈判采取集中、封闭谈判的方式进行。谈判活动中,应当给予每个实质性响应谈判供应商进行谈判和报价相同的机会,谈判双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任何信息。对实质性响应谈判供应商需要澄清或修正谈判响应文件提供和规定较充分的时间,澄清或修正谈判响应文件逾时不交的,可视同放弃谈判。
6.1.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检查谈判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并公布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响应方的名称及报价。
6.1.2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分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通过审查的可以进入谈判程序。
6.1.3第一轮谈判报价必须低于或等于投标价,第二次谈判报价须低于或等于第一次谈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响应供应商必须采用密封函件报价。
6.1.4谈判
(1)第一轮谈判
谈判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从业绩、信誉、企业技术实力、产品质量、财务状况、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全面比较与评价,
了解和掌握各响应方的响应程度,做好谈判准备。谈判小组应当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的谈判顺序,所有谈判小组成员集体从以下几方面与每位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单独谈判。
A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对某些事项有规定要求,而谈判响应文件表述不清楚或没有提供相关资料的事项。
B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对没有提供具体规定要求或者表述不清楚,或响应方模糊不清或理解上有差异的条款或事项。
C需要质疑、询问响应方的事项。
D价格谈判。
E其他需要谈判的事项。
(2)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或修正根据第一轮谈判掌握的情况,举办方(采购人)可以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确定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或修正的事项不得对响应方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不得改变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或修正的事项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同具法律效应。
响应谈判供应商可以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规定要求,而谈判响应文件表述不清楚或没有提供相关资料的事项或谈判小组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规定要求澄清或修正的事项进行澄清或修正。响应供应商澄清或修正的事项不得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或修正的事项以书面形式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确认后密封送交谈判小组,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
(3)第二轮谈判
通过第一轮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或修正的事项以书面形式或集中通知的方式通知全部响应谈判供应商并要求响应谈判供应商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澄清或修正的事项不得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或修正的事项以书面形式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确认后密封送交谈判小组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根据澄清或修正的情况和谈判的需要,可继续进行有关事项和价格的谈判。直至谈判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等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4)最终报价
本次谈判由谈判小组确定最终报价,或者第一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或可进行多轮报价。
(5)以上谈判流程解释权归谈判小组。
7、确定成交方
通过谈判、澄清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全部条款的基础上,谈判小组按照响应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澄清和报价以及响应文件等内容,进行投票,投票高者优先。谈判小组按排列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候选人并编写谈判报告。采购人需要选定两名成交供应商时,按得票顺序选定。在推荐确定成交谈判供应商之前,谈判小组超过三分之二的成员认为成交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8、合同签订
8.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举办方要与成交谈判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方的谈判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订立书面合同。
8.2甲乙双方以成交价格作为合同价。不得对成交谈判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做出实质性修改,不得订立背离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合同或协议。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谈判过程中的最终书面报价、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8.3举办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
8.4甲乙双方订立正式合同,并在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合同副本报萍矿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8.5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采购人要将变更及终止内容以书面形式同时报萍矿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
8.6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商定。
9、其他
响应谈判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方的;
(3)与举办方(采购人)、其他响应方恶意串通的;
(4)向举办方(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监督部门检查或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资料的。
响应谈判供应商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第五章 评定成交的标准
1、评审原则
1.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1.2综合报价、业绩、信誉、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等因素优先的原则。
1.3只对有效标评定原则。
2、无效响应文件原则
2.1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密封和加盖密封章、公章的。
2.2逾期送达谈判响应文件的。
2.3对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没有做出全面响应的。
2.4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未参加谈判会的。
2.5未按规定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辨认不清的。
2.6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密封装订。
2.7 资格审查未能通过的。
3、评审具体办法
根据项目的特点组建专家5人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负责评审工作;评审小组以响应方的①投标报价、②业绩、③信誉、④质量标准、⑤交货期、⑥售后服务等为依据,进行记名投票表决,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附件一:
响 应 书
安源玻璃有限公司浮法玻璃厂:
根据已收到的谈判文件为(萍玻厂采购2022-0126-01),我方对谈判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予以承认并完全响应。
一、 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安源玻璃有限公司浮法玻璃厂硅砂年度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
序号 | 材料 名称 | 规格型号及成份 | 数量 (吨) | 单价(元/吨, 含税包到价) | 金额 (元) |
1 | 硅砂 | 1、 SiO2≥98.5%,同一矿点波动范围±0.2% Al2O3≤0.7%,同一矿点波动范围±0.15% Fe2O3≤0.09%,同一矿点波动范围±0.01% 批间波动范围为允许波动范围的 50%。 有害元素含量要求: Ti<200PPm Co<1PPm Cr<3PPm Cu<1PPm Mn <54PPm Ni<1PPm V<2PPm 重矿物:不能大于60目(0.25mm)的线石硅、蓝晶石和红柱石等。不能有大于100目(0.15mm)的铬铁矿物。 2、 粒度:>0.90mm(+20 目) 0% >0.71mm(+26 目) ≤0.3% >0.45mm (+40 目) ≤10% 0.45mm~0.1mm(40 目~150 目)≥85% <0.1mm (―150 目) ≤5% 3、 水分:<5% 4、外观:洁净,无粘土、木屑等其它污染物。 | 全年采购量约80000 | ||
2 | 备注 | 1、¨ 一票制 税率: % 2、¨ 一票制 税率: % |
注:上表中的含税包到单价均为全费用单价,应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加工、保管、运输、装卸、规费、税金、风险、利润等因素,为成交产品送至举办方厂区的所有费用。
二、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举办方原材料订货函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完全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
四、付款条件完全响应谈判文件的付款条件。
五、谈判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已汇入 账户,如我方谈判行为违反谈判文件规定,同意谈判保证金被没收,中标服务费不退回。
六、如果我方成为成交方完全响应谈判文件的有关规定并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
响应单位 (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名称: _____
单位名称: ____ ______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
响应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粘贴)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
附件三 保证书
安源玻璃有限公司浮法玻璃厂:
我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法经营,从无违法经营行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重大违法记录,有履行合同的经济能力,没有被法院强制执行,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我公司保证在本次项目竞争性谈判过程中不会出现违法经营的行为。
公司名称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四: 产品主要优缺点陈述表:
产品主要优缺点陈述:
单位名称:
(盖章)
附件五: 服务承诺陈述表
服务承诺陈述:
单位名称:
(盖章)
附件六: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仅作参考:以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甲方(买方):安源玻璃有限公司浮法玻璃厂 合同编号: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硅砂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等
1、甲方购买如下材料: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价(元/吨) | 数量(吨) | 合同总价 |
硅砂 | 1、 SiO2≥98.5%,同一矿点波动范围±0.2% Al2O3≤0.7%,同一矿点波动范围±0.15% Fe2O3≤0.09%,同一矿点波动范围±0.01% 批间波动范围为允许波动范围的 50%。 有害元素含量要求: Ti<200PPm Co<1PPm Cr<3PPm Cu<1PPm Mn <54PPm Ni<1PPm V<2PPm 重矿物:不能大于60目(0.25mm)的线石硅、蓝晶石和红柱石等。不能有大于100目(0.15mm)的铬铁矿物。 2、 粒度:>0.90mm(+20 目) 0% >0.71mm(+26 目) ≤0.3% >0.45mm (+40 目) ≤10% 0.45mm~0.1mm(40 目~150 目)≥85% <0.1mm (―150 目) ≤5% 3、 水分:<5% 4、外观:洁净,无粘土、木屑等其它污染物。 |
全年采购量约80000 | ||
备注:单价为含税包到价,数量以甲方每月原材料订单为准。此价格为全年中标价,合同期间内不可调价。 |
二、 付款方式:
1、 乙方货到验收合格后,开具13%全额增值税发票给甲方,货到票到30天予以结算。
三、货物质量要求: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硅砂符合甲方验收使用控制标准要求(见合同规格型号),并保证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的硅砂出现质量问题或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矿点发生变化时,必须提前告知甲方,经甲方取样检测合格后方可供货。
四、货物交付
1、交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收到通知后回函确认。
2、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采用汽车运输,乙方负责交货至甲方厂内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货物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后,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数量以甲方验收为准(质量以甲方化验室化验结果为准)。如硅砂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可以拒绝接收。该货物的使用过程中甲方生产、质量波动较大时,甲方有权通过采购第三方的同种货物进行排查,若排查属实,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全额扣除合同履约金30万元,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2.货到验收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的规格型号执行。到货验收不合格的,原则上予以拒收和退货,如遇库存紧张、生产急需或其它特殊情况,经生产技术部门确定,生产和经营分管领导同意,可按以下质量扣罚标准进行让步接收,并将该次不合格供货计入供货商的年度考核,如连续3次到货验收不合格的,可取消供货商供货资格。
工艺指标 | 扣罚明细 |
SiO2≥98.5%,同一矿点波动范围±0.2%。 | 1、同一矿点 SiO2>98.5%波动范围±0.2%不扣罚。 2、同一矿点 SiO2<98.5%拒收。 |
Al2O3≤0.7%,同一矿点波动范围±0.15% | 1、Al2O3以0.7%为基准,每超0.1%扣此批次到货量的2%扣罚。 2、Al2O3>0.85%拒收。 |
Fe2O3≤0.09%,同一矿点波动范围±0.01% | 1、Fe2O3 >0.09%拒收。 |
批间波动范围为允许波动范围的 50%。 | |
粒度:>0.90mm(+20 目) 0% | 1、粒度:+0.90mm(20 目)在0%-1%之间按本批次超出部分的实际吨位扣罚. 2、粒度:+0.90mm(20 目)>1%拒收 。 |
>0.71mm(+26 目) ≤0.3% | 1、粒度:+0.71mm(26 目) >0.3%,<1%时按本批次超出部分的实际吨位扣罚。 |
>0.45mm (+40 目) ≤10% | 1、粒度:+0.45mm (40 目) >10%,<15%时按本批次超出部分的实际吨位扣罚。 |
0.45mm~+0.1mm(40 目~150 目)≥85% | |
<0.1mm (―150 目) ≤5% | 1、粒度:-0.1mm (―150 目) >5%,<6%时扣本批次重量的1%。 |
水分:<5% | 1、水分:按本批次超出5%的实际吨位扣除。 |
外观:洁净,无粘土、木屑等其它污染物。 | |
备注:凡到货验收不合格的,原则上予以拒收和退货,退货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如遇库存紧张、生产急需或其它特殊情况,经生产技术部门确定,生产和经营分管领导同意,可按以上质量扣罚标准进行让步接收,并将该次不合格供货计入供货商的年度考核,如连续3次到货验收不合格的,可取消供货商供货资格。 |
六、违约责任:
1、合同期间内不可调价。如单方面调价,必须书面提出,并确保继续供货22个工作日。如不同意调价,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2、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交货,每逾期一天按应交货物价款的千分之五承担违约金,如因乙方质量不合格、未完成订单数量等违约,甲方有权增加供应商并扣除合同履约金乃至解除合同。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车辆管理规定(见附件),确保运输安全,由此产生的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七、其他
1、合同期内如遇政策原因或甲方搬迁导致合同终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2、合同履约金30万元,保证金5万元自动转为合同履约金,乙方同意从第一批货款中转出25万元作为合同履约金。如有违约,甲方有权扣除合同履约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履行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附件共2页,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6、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