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芦洲乡50MW、翰堂镇60MW赣能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上高县芦洲乡50MW、翰堂镇60MW赣能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高县芦洲乡50MW、翰堂镇60MW赣能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包含2个光伏项目:上高县芦洲乡赣能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上高县翰堂镇赣能6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包括光伏场区、35kV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110kV外送线路、对侧变电站(梅沙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及改造工程等的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上高赣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上高县芦洲乡50MW、翰堂镇60MW赣能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包含2个光伏项目:
(1)上高县芦洲乡赣能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芦洲光伏项目)。
(2)上高县翰堂镇赣能6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翰堂光伏项目)。
2.2 建设地点:
(1)芦洲光伏项目光伏场区位于宜春市上高县芦洲乡江口村、郭溪村,110kV升压站位于宜春市上高县芦洲乡江口村。
(2)翰堂光伏项目光伏场区位于宜春市上高县翰堂镇翰堂村、磻村村及下山村。
2.3 建设规模:芦洲光伏项目规划装机容量50MW,翰堂光伏项目规划装机容量60MW,2个项目共规划装机容量110MW。
2.4 工程投资:总投资约39500.00万元,不含光伏场区土地租赁费用。
2.5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1)芦洲光伏项目规划装机容量50MW,建设地位于上高县芦洲乡江口村、郭溪村,利用芦洲乡江口村、郭溪村的坑塘水面安装光伏组件建设光伏电站,光伏场区总占地面积约933亩,共安装N型单晶硅575Wp双面双玻光伏组件86968块,拟实际装机容量50.0066MWp。光伏场区装机容量通过2回35kV架空(电缆)集电线路接入新建110kV升压站。
(2)翰堂光伏项目规划装机容量60MW,建设地位于上高县翰堂镇翰堂村、磻村村及下山村,利用翰堂镇翰堂村、磻村村及下山村的坑塘水面安装光伏组件建设光伏电站,光伏场区总占地面积约1002亩,共安装N型单晶硅575Wp双面双玻光伏组件104440块,拟实际装机容量60.053MWp。光伏场区装机容量通过2回35kV架空(电缆)集电线路接入新建110kV升压站。
(3)芦洲光伏项目与翰堂光伏项目共规划装机容量110MW,拟实际装机总容量110.0596MWp。芦洲、翰堂2个光伏项目共新建1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建设地位于上高县芦洲乡江口村,升压站用地地类按“二调”为苗圃地,按“三调”为其他林地。升压站建设用地红线占地面积为11976平方米,合计17.964亩(椭球面积),升压站站区围墙内占地面积为7869平方米,合计11.8亩。
芦洲光伏项目与翰堂光伏项目各通过2回35kV架空(电缆)集电线路接入新建升压站35kV母线,升压站内建设1台100MVA主变,升压站通过新建1回110kV线路接入梅沙110kV变电站,采用LGJ-300导线(如需使用电缆,电缆截面需与架空线路相匹配),线路长度约11.3km(最终以实际路径长度为准)。本期在梅沙110kV变电站内空地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扩建的出线间隔与光伏接入线路靠梅沙变电站第一级终端塔采用电缆连接。
根据《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结果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22〕169号),芦洲光伏项目与翰堂光伏项目列入了江西省2022年度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项目,并且均作为煤电灵活性改造对应的保障性项目,不配套储能系统。
2.6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8月20日(具体以监理下发开工令为准)。
计划全容量并网日期:2023年12月3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月30日。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包括光伏场区、35kV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110kV外送线路以及对侧变电站(梅沙110kV变电站)的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
本项目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手续(包括各项支持性文件及专题报告;发包人已办理的前期手续(支持性文件及专题报告)费用不含在EPC总承包价格中,详见附表1-1:发包人已办理的前期手续(支持性文件、专题报告)及委托服务),但发包人已办理的前期手续(支持性文件及专题报告)及委托服务后续如涉及国家政策调整、项目用地范围调整等因素需要更改、变更或重新办理上述手续,全部由承包人承担;项目占用湿地生态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评审、批复及所有全过程费用,湿地占补平衡方案及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批复、验收及全过程费用,湿地占补平衡补充地的各级主管部门选址意见,湿地占补平衡补充地的征租地费用及所有补偿费用,湿地占补平衡涉及的异地提升地生态修复工程及评估验收等所有全过程费用;光伏场区、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及110kV外送线路使用林地审核手续申请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有权部门批复的林地定额指标)、公益林调整及砍伐证办理(含砍伐)等用林手续及相关一起费用;本期在梅沙110kV变电站内空地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扩建的出线间隔与光伏接入线路靠梅沙变电站第一级终端塔采用电缆连接。光伏场区、35kV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110kV外送线路、对侧变电站(梅沙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及改造等征租地协调(含项目用地交付协调)及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协调、拆迁及补偿;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35kV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110kV外送线路、对侧变电站(梅沙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及改造涉及的地形测绘测量、地质勘察及水文气象报告,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光伏设计勘测任务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光伏设计勘测任务书内容,承包人需无条件满足项目实际需要;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10kV送出线路及对侧变电站(梅沙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及改造的可研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现场服务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送出线路工程的工程概况、线路路径、工程地质、工程水文、工程气象条件、导线和地线的防振、导线和地线防舞、污区的确定、绝缘配置、技术规范、材质技术要求等,对侧变电站(梅沙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及改造工程的电气一次、电气二次及土建部分等范围内的可研报告(含审查)、初步设计报告(含审查)、设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等,施工图设计、计算书、采购设备图纸文件、竣工图编制;完成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工作;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驻场并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等,发包人已另行委托的光伏场区、35kV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全过程设计服务费用不含在EPC总承包价格中,详见附表1-1:发包人已办理的前期手续(支持性文件、专题报告)及委托服务),但如果后续因为项目用地调整等因素导致变更设计、重新设计等需要增加的设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所有设备设计(发包人已另行委托设计除外)、供货、运输及储存;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建筑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系统240小时试运行(含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和调度协议办理,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安全设施“三同时”、“环保设施三同时”、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水保(含水土保持补方案编制评审批复及验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费、水土保持植物措施费、水土保持临时措施费、水土保持检测费、水土保持监理费等一切费用)、消防、质监验收、安评稳评、地灾报告、土地预审、二次安防、等保测评、网络安全监测、一次调频、视频会议系统、安全态势感知装置、数据接入(包括但不限于接入省可再生能源信息平台和赣能的集控中心);电磁辐射、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所有性能测试;达标投产、生产准备及电站移交前运维工作和竣工验收通过后的质保期及完成修补其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同时也包括提供所有材料、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和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归档,直至移交所完成的全部工作,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附表1-1 发包人已办理的前期手续(支持性文件、专题报告)及委托服务
序号 | 支持性文件/专题报告/委托服务 | 服务内容 | 备注 |
1 | 县级国土、林业、水利、环保、文广、武装六部门初步选址意见 | 含芦洲光伏项目、翰堂光伏项目。 | |
2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含光伏场区、35kV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批复办理。 | 含芦洲光伏项目、翰堂光伏项目。 |
3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含光伏场区、35kV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批复办理。 | 含芦洲光伏项目、翰堂光伏项目。110kV送出线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与批复办理含在承包人承包范围内。 |
4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含光伏场区、35kV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批复办理。 | 含芦洲光伏项目、翰堂光伏项目。 |
5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含光伏场区、110kV升压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及批复办理。 | 含芦洲光伏项目、翰堂光伏项目。35kV集电线路及110kV送出线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与批复办理含在承包人承包范围内。 |
6 |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 | 含光伏场区、110kV升压站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及批复办理。 | 含芦洲光伏项目、翰堂光伏项目。35kV集电线路及110kV送出线路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及批复办理含在承包人承包范围内。 |
7 | 电力接入系统设计服务 | 接入系统报告、电能质量分析报告编制及接入系统批复办理。 | 含芦洲光伏项目、翰堂光伏项目。 |
8 | 建设用地预审与报批技术服务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方案,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用地预审组卷;土地征收材料编制,公益林调整(如需),砍伐证办理(如需),用地报批组卷;地类勘测定界、权籍调查等。 | 芦洲光伏项目。建设用地招拍挂、土地征收补偿费、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等规费含在承包人承包范围内。 |
9 | 被征地农民社保预存资金 | 升压站建设用地被征地农民社保预存资金,发包人已缴纳。 | |
10 |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 升压站建设用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有权林地部门批复的林地定额指标)。 | 芦洲光伏项目 |
11 | 使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费 | 升压站建设用地使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费,发包人已缴纳。 | |
12 | 全过程设计服务 | 含光伏场区、35kV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的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现场技术服务等并网发电全过程设计服务。不含地形测绘测量、地质勘查及水文气象报告。 | 含芦洲光伏项目、翰堂光伏项目。110kV送出线路及对侧变电站(梅沙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及改造的可研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出版整理、现场技术服务等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管理工作含在承包人承包范围内。 |
上述范围中未列出但对于本项目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也应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EPC总承包总价中。已由发包方办理的前期手续(支持性文件、专题报告)及委托服务所发生的费用不含在EPC总承包总价中详见附表1-1 发包人已办理的前期手续(支持性文件、专题报告)及委托服务,但发包人已办理的前期手续(支持性文件及专题报告)及委托服务后续如涉及国家政策调整、项目用地范围调整等因素需要更改、变更或重新办理上述手续,全部由承包人承担,且其中涉及的所有协调与配合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用、项目建设监理费用不含在EPC总承包方总价中。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土地征租地协调与交付: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土地征租地协调及项目用地交付由承包人负责,光伏场区项目地块调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包含不限于:
光伏场区、35kV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110kV外送线路及对侧变电站(梅沙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及改造等征租地协调与交付、光伏方阵区与110kV升压站之间35kV集电线路土地征租地协调与交付、建设期租地协调与交付、110kV升压站的征地及临时用地手续办理、进站道路手续办理等。
(2)土地租征地费用:本项目除光伏场区用地范围的租地费用及青苗补偿费用外,其他所有涉及项目土地交付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清淤、清鱼、清塘、干塘、倒塘及水上作业导致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等)均由承包人负责承担、35kV集电线路征租地费用及所有补偿费用、110kV升压站征租地费用及所有补偿费用、110kV外送线路征租地费用及所有补偿费用、对侧变电站(梅沙110kV变电站)扩建间隔及改造征租地费用及所有补偿费用、光伏方阵区与110kV升压站之间的35kV集电线路征租地费用及所有补偿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所有涉及到的建设期租地、征地补偿、建设用地(包含升压站及35kV集电线路、110kV外送线路塔基占地需要办理建设用地等)手续办理(含建设用地报批、建设用地指标、建设用地土地性质调规等)、招拍挂费用、征租地及临时用地手续办理费用等均由承包人负责。
(3)土地复垦:施工范围内临时占地复垦,建设期土地使用税(如需)。
(4)手续办理:办理本项目所需全部合规性手续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国土预审(如需)、林业批复(如需)、占用湿地生态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评审及批复,湿地占补平衡方案及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批复与验收,湿地占补平衡补充地的各级主管部门选址意见,湿地占补平衡补充地的征租地费用及所有补偿费用、环评批复及验收、水保批复及验收、不动产权证书(土地及构建筑物)、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网协议、调度协议、电价批复、购售电合同、发电业务许可证、消防验收、防雷检测、二次安防、等保测评、网络安全监测、一次调频、安评、稳评、压覆矿、地灾、文物、军事、节能登记(如需)等手续(详见招标文件光伏项目相关手续文件目录一览表),并承担上述手续办理相关费用。后续协调、办理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负责。项目前期部分合规定文件(主要指项目县级水利、环保、国土、文广、武装、林业六部门初步选址意见办理)后续协调及重新办理产生的费用需承包方负责。项目升压站及35kV集电线路、110kV外送线路塔基占地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并取得建设用地指标及招拍挂等全过程涉及的所有费用由EPC总承包方负责。
(5)承包人负责取得本项目35kV集电线路路径协议与选址意见,完成35kV集电线路所有手续办理工作,并保证所有工作开展不影响项目建设工期。特别是翰堂光伏项目35kV集电线路涉及到跨越浩吉铁路,承包方需提前与浩吉铁路管理部门确定集电线跨越方案,与集电线路途径乡镇、铁路管理单位、县职能部门等确定线路路径,取得路径协议与选址意见,并及时办理其他所有手续。
(6)承包人负责取得本项目110kV外送线路路径协议与选址意见,完成外送线路核准前后所有手续办理工作,并保证所有工作开展不影响项目建设工期。特别是外送线路涉及到跨越大广高速,承包方需提前与大广高速管理部门确定跨越方案,与宜春市供电公司协商确定梅沙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与改造方案及工作计划,确保不影响项目建设与并网。
(7)勘察设计(包括相关专题报告):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35kV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110kV外送线路、对侧变电站(梅沙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及改造涉及的地形测绘测量、地质勘察及水文气象报告,地形测绘测量及地质勘察过程中导致的一起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工程设计包括110kV送出线路及对侧变电站(梅沙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及改造的可研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出版整理、现场技术服务等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管理工作,设计需得到发包人批准实施;配合发包人的设备材料采购;光伏场区雨水、防洪、排洪设施的设计、设施的采购、施工属于承包人的承包范围。
本项目光伏发电场区直流侧暂按110.0596MWp组件容量进行容配设计,其中芦洲光伏项目暂按50.0066MWp组件容量进行容配设计,翰堂光伏项目暂按60.053MWp组件容量进行容配设计。
(8)保险:承包人购买的保险:
1)工伤险、人身意外险、车辆险及设备财产险;
2)承包人需办理建设期以发包人为受益人的安全生产责任险;
3)为合同范围建设期内的建筑安装工程、永久设备而投保的建筑安全工程一切险、财产险、第三者责任险;
4)除“承包人需办理的保险”外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投保费率、金额等应满足国家相关要求。
(9)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含光伏场区、35kV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110kV外送线路及对侧变电站的雨水、防洪、排洪设施、绿化、环保、水保的采购、施工;综合楼施工;
(10)设备采购:承包人应负责全场设备材料的供货、卸车及保管。
(11)设备安装与调试,光伏场区、35kV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110kV外送线路、对侧变电站(梅沙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与改造的所有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还包括消防系统、防雷系统、监控系统(预留与赣能集控中心通信接口)、保护定值计算、气象监测系统(含3年气象服务费)等。
(12)并网调试及其相关的协调、取证工作。办理并网手续相关合同中,如牵涉多年费用的,并网后首年费用由EPC总承包方承担。
(13)光伏电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
(14)竣工验收,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安全设施“三同时”、“环保设施三同时”、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水保、消防、质监、并网安评、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所有性能测试、系统效率测试、档案验收等)。性能测试试验单位需报发包人、监理审查并认可。
(15)竣工验收通过后的质保期及完成消除其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
(16)负责生产准备及电站基建转生产移交前的运维工作。综合楼内办公家具、生活设施的购置安装,见综合区域(办公)配置清单以及生活物资清单。(发包人提供的综合区域(办公)配置清单以及生活物资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清单所列内容,仅作为投标人报价参考,清单未列入内容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7)场区及公共区域的给排水管道(采购、施工)供水管道、计量装置及其它附属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等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及生活临时用水管道及其它附属设施由承包人负责。
(18)负责临时施工用水、用电、通信、临建(含退场拆除清理)等。
(19)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期间,承包人应在现场为发包人及监理公司提供总面积不小于150m2的办公用房(包括现场会议室)。提供给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办公用房和现场会议室的平面布置方案应征得发包人代表同意,其装饰标准应满足发包人标准化管理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20)发包人不提供进场道路,承包人修复并赔偿施工过程造成的道路、房屋、树木、管渠等构建筑损坏等。
(21)本项目的安全措施必须根据安全预评价方案和安全设计专篇的措施要求执行,安全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且相关安全设备设施、安全标识、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具)、药品、工作服、安全帽、试验检测、保险、培训、宣传等费用均由本项目承包人(EPC总承包单位)统一使用,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随同专业分包工程一并委托分包商自行使用。所有安全投入必须提供相应的清单明细和发票或收据,经工程监理核准后报发包人据实结算。
(22)承包人负责完成本项目接入省级可再生能源信息平台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手续办理、设备供应、安装调试、验收。
(23)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征收规费、湿地占补平衡补偿费、升压站和光伏场区林地指标费、征地补偿费、征地协调费、土地出让金、建设用地指标费、补偿费、协调费等均由承包人负责。
(24)承包人应按照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和发包方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25)具体见设备及安装工程明细表、建筑工程明细表(发包人提供的本项目设备及安装工程明细表、建筑工程明细表包括但不限于清单、明细表所列内容,仅作为投标人报价参考,明细表未列入内容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6)负责与各级政府(省、市、县、镇、村)的协调,包括所发生的费用。
(27)本项目并网第一年的生产调度电话、远动等生产自动化信息接入江西电力通讯信息网的维护费用。
(28)所有外部沟通协调费(包含未列明的)均在EPC承包费用内。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环保设施三同时”、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并提供三同时实施全过程文件资料”。本项目危大工程清单详见合同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1个及以上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的地面光伏电站(含110kV升压站及外送线路)EPC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金额页、主要工作内容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及竣工类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和安全考核 B 证,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担任过1个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光伏电站EPC总承包项目经理。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2020-2022年),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5)安全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7月25日00:00至2023年7月31日23:59登录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gz.jxgzwztb.com)或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网站(网址:https://www.yingcaicheng.com)或江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p.jxic.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缴纳平台使用费900元,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未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未注册的供应商须先完成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
备注:
具体注册事宜可登录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网站(https://www.yingcaicheng.com)查看“帮助专区”;
相关问题也可拨打咨询电话:400-8566-100(注册咨询电话),咨询QQ:2307583988、811028657、3132922569;技术人员陈先生,电话15070994581;赵先生,电话18170074637
以上手续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参加投标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盖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网站(网址:https://www.yingcaicheng.com),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备注:
(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须使用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投标工具(含驱动)可在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任意页面右侧“投标客户端”点击下载。
(2)投标人进行投标需要提前远程办理CA数字证书(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不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只需会员审核通过即可,上传投标文件时需要启用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网站 “帮忙专区”栏目查看。
(3)在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已办理且还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无需重新办理,可直接参与项目及其他项目的投标活动。
(4)在精彩纵横电子交易平台已办理且还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无需重新办理,可直接参与项目及其他项目的投标活动。
(5)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支持两种CA数字证书,即:实体CA、移动CA,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按需办理。
(6)全流程电子化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400-8566-100(注册咨询电话,晚上21:00前)或咨询在线客服(QQ:2307583988、811028657、3132922569)。
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7楼702室。(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大院北二路92号)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未按上述要求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网站网站的投标单位,视为未提交有效的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江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高赣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201号
联系人:林修华
联系电话:1397923242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联系人: 乐斌
电话:0791-86209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