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瑞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大吉山钨业充填系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GZRL2023-GZ-Z018)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吉山钨业充填系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赣州瑞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80号龙江苑一单元301)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 11月21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RL2023-GZ-Z018
2、项目名称:大吉山钨业充填系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3、工程投资估算:约1802.57万元,其中设备及安装费用1195.21万元,土建工程费用547.36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60万元包括施工图设计费用40万元,充填系统培训及设备调试费用20万元。
4、最高控制价:1712.44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否 则投标无效。
5、招标范围:充填系统改造建设项目招标内容包含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至工程竣工及保修期内所有内容,最终以招标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
6、工程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包括:设计(包含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备案)、施工、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其中设计工期30天,具体工期以总承包合同约定设计开始计算工期。
7、付款方式:
7.1设计费支付:
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完成并通过招标人审核后30日内付总设计费的20%,施工图完成并通过图审后30日内付总设计费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总设计费的20%。支付每一笔设计费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等额的增值税(税率6%)专用发票。若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6%,招标人将在结算时扣减差额部分。
7.2施工建安费支付:
根据月进度计划,月进度付款证书必须有监理工程师和项目部现场代表签字后才有效,每次支付款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5%支付;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支付至85%;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一个月内付至工程总价款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2年后无质量问题30日内,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支付每一笔施工建安费进度款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等额的增值税(税率9%)专用发票。若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9%,招标人将在结算时扣减差额部分。
7.3设备采购费用的支付:
中标人提交设备采购合同后,招标人支付40%的设备采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需提供)。投标委托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评审依据: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或是具备以下资质的联合体:
①设计单位资质要求: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冶金行业(冶金矿山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施工单位资质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主要管理人员资格条件
①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矿业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无在建工程。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矿山机械工程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拟派设计团队人员(设计负责人除外):应配备建筑、结构、电气、机械、水工、造价、采矿、地质等专业人员各1人,提供相应专业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
④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土建专业)、安全员、质量员(土建专业)、材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安全员可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需满足)要求(评审依据:①提供相关人员开标前连续6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②相关人员本人身份证、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投标人信誉: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如有以下行为的,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删除的除外);
③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存在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凡在前一年内发生2人及以上死亡或连续两年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问题。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必须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并须满足以下规定:
6.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全体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2组成单位限定为两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一家)。
6.3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约定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与招标人洽谈,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6.5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承担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6.6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能在本项目中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且其下属的任何控股公司均不得参与投标。
6.7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的资信能力(提供承诺函)。
6.8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挂靠。
6.9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将向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收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支付证明文件。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从投标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足额一次性转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户名:赣州瑞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赣州分行营业部,账号:5030 1010 0100 3150 45),否则响应无效。各投标人在电汇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还须充分考虑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标现场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赣州瑞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80号龙江苑一单元301)
方式:在赣州瑞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或网上获取【请自行在采购公告下载附件“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再发送至邮箱:gzrl8082959@163.com后,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售价:400.00元,标书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截止、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瑞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80号龙江苑一单元3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须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全南县大吉山镇
联系方式:18970135100
联系人:王廷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赣州瑞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80号龙江苑一单元301
联系方式:0797-80829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萍
电话:0797-8082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