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祥和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机制砂采购项目机制砂质量要求的澄清公告
关于《崇义祥和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机制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编号:GWXC-CY•ZB2023-04)机制砂质量要求澄清如下:
原内容为:
一、机制沙质量要求:
(1)Ⅱ区中沙,细度模数为3. 0~2.3,颗粒级配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2)机制砂中含泥量≤3.0%,泥块含量≤1.0%。进厂验收时通过目测判定,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可退货,乙方不得有异议。
(3)机制砂的含水率应控制在≤3%,超出部分在结算时予以扣除;进厂验收时实行抽查制度(超出部分针对当车次扣除),如明显超标,甲方可采取退货方式,乙方不得有异议。
(4)其他技术指标按GB/T14684、GB/T 14685和 JGJ52标准现行版本要求执行。
澄清内容为:
一、机制砂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质量应符合乙方对本合同第一条规定产品的要求,质量满足JGJ 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要求。
1、机制砂
1.1 Ⅱ区砂,细度模数为2.6~3.2,颗粒级配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1.2 MB<1.4时,石粉含量≤10.0%,泥块含量≤0.5%,MB值≥1.4时,石粉含量≤3.0%,泥块含量≤0.5%;
1.3 小石子含量(>4.75mm粒径)≤6%;
1.4 含水率≤3%;(干法制砂含水率控制在3%以内,湿法制砂含水率控制在3%以内)
1.5 总压碎值≤25%。
甲方试验室对每批货物进行抽检,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如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如有异议,双方并现场取样,送至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代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