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废树脂)处置公告
本公司需处置生产运营产生的废树脂。重量约50吨。以实际过磅重量为准。
有意者先到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财务部,交2000元报价保证金或银行转账(附我公司银行账号,转账请注明废树脂报价保证金)。未中标无息退回,中标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报价以公司或个人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司报价需盖公司公章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个人报价需附身份证复印件。
出具报价单视同了解现场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签订合同时改变收购单价,出具报价单拒绝签订合同的收缴其报价保证金。报价单密封好,送到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部胡凯处。
1、 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1日上午9:00
2、 报名地点:江西省樟树市新基山盐化基地武夷路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供应部
3、 联系人:胡凯 联系电话:13576198781
4、 附件:报价单格式
名 称: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
税 号:91360982723906690U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盐化基地武夷路
电话:0795-7588098 邮编331200
开 户 行:建行樟树市支行
账 号:3600 1251 0100 5000 1868
有限公司
报 价 单
标题: 废树脂 日期: 2022年 月 日
收件公司: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 | 发件公司: 有限公司(盖章) |
地址:樟树市盐化基地武夷路 | 地址: |
收件人:胡凯 | 发件人: |
电话:135796198781 | 电话: |
传真:无 | 传真: |
邮箱:19403377@qq.com | 邮箱: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预估重量 | 单价 元/吨 | 报价 |
1 | 废树脂 | 吨 | 50 | ||
2 |
场地清理、自行装运上车人工、运输等费用,由报价方自行承担。
接通知后3日内完成回收清理作业。
付款方式:过磅后实际重量*中标单价,缴清货款到公司财务部后出厂。
报价有效期:2022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