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浙国华(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验收评价服务公开询价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询价人 | 赣浙国华(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 | 项目名称 | 赣浙国华(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验收评价服务 |
3 | 项目地点 | 江西省信丰县大塘埠镇 |
4 | 采购范围及要求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36号令,2015年修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评价通则》和《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开展赣浙国华(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安全验收报告编制及评审工作,报告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能够通过专家组审查,最终根据专家意见形成完整版报告并经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备查登记。 |
5 | 联系人 | 王俊(18011750610) |
6 | 服务期限要求 | 工期为90天;以询价人通知进场时间起算 |
7 | 合同形式 | 固定总价,最高限价25.00万元。 |
8 | 报价有效期 | 报价截止时间后90天以内 |
9 | 报价文件要求 | 报价人登录“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https://www.yingcaicheng.com/)将报价文件作为附件上传。报价文件为PDF扫描件(报价文件须按询价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 |
10 | 报价截止时间和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 1.报价截止时间: 2022年4月13日上午12时报价截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递交方式: (1)登录“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https://www.yingcaicheng.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请未注册的供应商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8566-100,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报价的,责任自负。 (2)供应商需完整填写报价信息,并按询价文件要求上传相应资料的扫描件,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逾期责任自负。 (3)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以在线提问并在线查看答疑澄清。 |
11 | 报价人必须具备的资格及要求: | 1.报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当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评价资质。 2.报价人自2019年1月1日起须具有1项及以上火力发电项目安全验收评价业绩。 3.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 |
12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3 | 执行的规范规程以及检验评定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版)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版)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年版) 《安全评价通则》(2007年版) 《安全验收评价导则》(2007年版) 其它相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 在服务期间,若工程电力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服务适合的技术标准或规范有修改或重新颁布,应遵守执行。 |
14 | 报价附件 | 含: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证明材料、报价函(附件一)、报价表(附件二)、分项报价表(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五)、报价人承诺函(附件六)、差异表(附件八)、承揽类似采购项目业绩一览表(附件九)、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附件十)、技术服务工作方案、工作质量控制方法及措施、备查登记表承诺函、体系认证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