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浙国华(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炉渣承销及运输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1.工作范围:赣浙国华(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机组全厂炉渣应急承销、运输、渣库卸渣设备操作运行、渣库区域地面及沟道卫生清理等工作(至2022年7月31日,1号机单机运行日产渣量约50吨,2号机预计5月20日进入试运行,2号机预计6月24日投入商业运行、日产渣量约100吨,期间总产生炉渣约5000吨)。
煤质指标表
煤质指标 | 合计平均指标 |
收到基全水分% | 18.94 |
收到基渣分% | 12.97 |
收到基挥发分% | 25.33 |
收到基全硫% | 0.45 |
说明:1)炉渣承销量以询价人的实际产量为准;由于炉渣是询价人电力生产的副产品,电力生产负荷是动态变化的,具有特殊性,因此询价人对炉渣产量和质量不做任何承诺,报价人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2)在合同期内,报价人应遵守询价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及时装运,不得以炉渣各种质量问题或报价人库满作为理由拒绝装运,应做到日产日清,并保持地面清洁,不得影响询价人正常电力生产,运输的在途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3)报价人按询价人机组实际产出的炉渣过磅量分别乘以中标单价中的渣报价进行结算。
2.交货地点:赣浙国华(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信丰电厂厂区内
3.合同期限:暂定合同签订日至2022年7月31日。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章);
2)报价人须具有运输许可证明文件或委托具有运输许可证明文件的运输队伍(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针对上述条款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履约时须提供自有运输许可证明文件或与具有运输许可证明文件运输队伍签订的服务协议及其运输许可证明文件);
3)报价人连续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具有炉渣承销业绩(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连续三年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人须知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询价人 | 赣浙国华(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 | 项目名称 | 赣浙国华(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炉渣销售及运输项目 |
3 | 项目地点 | 江西省信丰县大塘埠镇 |
4 | 范围及要求 | 本次项目具体招标范围包括:全厂炉渣销售及运输,渣库卸渣设备运行,渣库区域地面及沟道卫生清理等工作等,具体服务范围和要求详见询价文件和技术规范书。 |
5 | 联系人 | 询价人: 名 称:赣浙国华(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伍璐 联系方式:0797-3378933 代理机构: 名 称: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联 系 人: 刘莹婷 电 话:0797-8387887 |
6 | 服务期限要求 | |
7 | 合同形式 | 固定承销单价合同。 |
8 | 报价有效期 | 报价截止时间后90天以内 |
9 | 报价文件要求 | 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1份(以U盘形式同纸质响应文件密封递交) 注:疫情期间为保障人身安全,建议各响应承销商按规定密封响应文件并以邮寄形式递交至询价地点。 |
10 | 报价时间和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 1、本项目按以下方式获取询价文件,询价文件费用400元/标包(售后不退),响应承销商须分别报名并购买所投标包的询价文件,未报名及购买文件的标包不得参与投标,报名及购买信息以本项目各标包在“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数据为准: 本项目不提供纸质询价文件,电子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有意向的响应人请于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17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8:30~17:30时(北京时间): (1)登录“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 gz.jxgzwztb.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请未注册的响应承销商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8566-100;咨询QQ:811028657、3062197437。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参与项目的,责任自负。 (2)响应承销商需完整填写参与,并按采购要求上传相应资料,项目采取线上参与,线下评定的方式。 (3)文件费:400元/标包(网上缴纳,参与后不退) 注意事项: (1)响应承销商可在线查看变更公告; (2)参与项目过程中如有任何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咨询电话:400-8566-100;/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30时(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在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赣州市章江新区梅州路6号富地中心5#楼三层) |
11 | 报价人必须具备的资格及要求: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章); 2)报价人须具有运输许可证明文件或委托具有运输许可证明文件的运输队伍(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针对上述条款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履约时须提供自有运输许可证明文件或与具有运输许可证明文件运输队伍签订的服务协议及其运输许可证明文件); 3)报价人连续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具有炉渣承销业绩(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连续三年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12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3 | 执行的规范规程以及检验评定标准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4 | 报价附件 | 含: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证明材料、报价函(附件一)、报价表(附件二)、报价人承诺函(附件三) |
15 | 履约保证金 | 询价结果确认书发出后,签订合同签,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整(现金)〈20000元,履约保证金返还时不计利息〉,由甲方另开履约保证金收据。 |
16 | 付款方式 | 本合同期内采取预付款承销货物方式(不计利息,下同),每月28日前承销商须向询价人全额支付下月承销货物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为电网公司下达的下月计划电量(亿度)*4.0*0.2*0.1*10000*炉渣合同价,如未支付下月预付款或支付金额不足的承销商不允许进厂,询价人将停至向承销商供渣并另行选择其他承销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承销商承担。询价人将依法向其追究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
17 | 响应保证金 | 人民币20000元整; 账户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 账 号:3115710014730003959 注:保证金须从报价人基本账户转出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须在开标前一天17:00前到账。 |
18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按固定价收费,成交承销商领取成交通知书(询价结果确认书)时须向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人民币2000元。成交承销商若未按时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保留从其响应保证金中扣除该项费用的权利。 |
19 | 其他 | 1、所有进入江招公司(含分支机构)的报价人,均须出示行程码、健康码,进行测温、登记;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所有进入江招公司(含分支机构)的报价人应事先自行查询江西省疾控中心最新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紧急风险提示和南昌市(或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并遵照执行,否则须承担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2、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如有刻意隐瞒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的,或拒不配合江招公司疫情防控规定的,最终导致他人感染的报价人,须承担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3、针对上述条款,若有更新政策规定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