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华赣环境有限公司盐酸(第二批)采购公告
1. 项目背景
兴国县华赣环境有限公司盐酸(第二批)采购已经由兴国县华赣环境有限公司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业主为兴国县华赣环境有限公司。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公司参与该项目的报价。
2. 项目概况与内容
2.1项目名称:兴国县华赣环境有限公司盐酸(第二批)采购。
2.2项目地点:兴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现场。
2.3项目控制价:23万元(任何超过此限价的报价不予接受)。
2.4项目内容:
(1)范围:盐酸(第二批)系统(详细内容见询价文件)。
(2)主要指标:技术要求(详细内容见询价文件)
(3)服务期:采购人发出供货通知至2023年7月30日(暂定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0日);
(4)供货周期:在服务期内,接到询价单位通知后,按照询价单位的要求供货到询价单位指定地点。
(5)合同方式:采用固定单价。
3.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企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查询证明文件。
(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有1项盐酸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及签字或盖章页的扫描件。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电子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7月1日9:00时(北京时间)至2022年7月4 日17:30时(北京时间)
(1)登录“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 gz.jxgzwztb.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请未注册的投标人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8566-100;咨询QQ:811028657、3062197437。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参与项目的,责任自负。
(2)供应商需完整填写参与,并按采购要求上传相应资料,项目采取线上参与,线下评定的方式。
(3)标书费:0元(网上缴纳,参与后不退)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7 月7 日下午17时30分,以快递邮寄为准(密封递交),不接受现场递交。邮寄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埠头乡老派出所 陈先生收 电话:15222704509。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精彩纵横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询价单位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兴国县华赣环境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埠头乡老派出所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5222704509
邮编:34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