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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亚邦医药物流新建项目

公开招标 2022-08-11 16:08
已截止

采购单位: 江西江中医药商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时间: 2022-08-10 09:00:00 - 2022-09-01 09:00:00

开标时间: 2022-09-01 09:00:00

招标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

详细地址: 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锦云路东侧、长虹路南侧

收费标准
保证金:
大写:
平台服务费:
-

江中亚邦医药物流新建项目施工总承包

武进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7.0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中亚邦医药物流新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备案证号:武经发管备〔2022〕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江中亚邦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53.00 %,私有资金:47.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 %,境外私人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中亚邦医药物流新建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锦云路东侧、长虹路南侧。

2.1.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30024平方米,新建仓库及办公楼总建筑面积约43532.65平方米及配套设施

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10179万元   

2.1.4工期要求:550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0908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3 承担过类似工程:投标人自2019年9月1日至开标之日截止承建过工程造价6100 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 261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已竣工验收的工业建筑工程备注:分类标准按照建设工程分类 GB/T50841-2013认定

注:1.投标人工程业绩内容可以包含厂区内厂房、办公楼、综合楼、食堂等单体工程及附属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8 月 10 日900分至投标截止日前;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常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交 易 系 统 7.0 ”( 网 址 :http://58.216.50.99:8001/TPBidder)进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9月1 900分。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R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人:江苏江中亚邦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扬路9号

  址: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国际中心3F

   编:213000

   编:215000

人:程

人:陆

   话:18674380084

   话:15371987531

   真:/   

   真: /  

电子邮箱:476878155@qq.com

电子邮箱:dfhxnt@126.com

                                                2022810

友情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常州地区参加电子化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潜在投标人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将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2、 本标段为“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 http://58.216.50.99:8001/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不见面”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操作手册)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开评标时各投标人无需到开评标现场,投标人可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V2.0”(网址:http://58.216.50.99:8001/BidOpeningSJ/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行相关操作。 

    4、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 http://58.216.50.99:8001/TPBidder)进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同时应时刻关注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招标变更公告”栏目,查阅本次招投标可能存在的“重发公告、开标暂停、延期、终止”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5、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及文件如有异议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附件一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或保单)说明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或保单)。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或保单)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或保单)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或保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达到。如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或保单)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或保单)递交的要求如下:

2.1、投标保证金递交的要求如下:

1)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

账号:32001626759052503209-0071

开户银行:常州建行丰乐支行

2)投标保证金金额:

每单位每标段人民币50万元。

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且必须全额到账,支付方式有三种:①建行网银支付;②他行网银支付;③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转账支票、电汇等方式(现金除外)。

2.2、投标保函(或保单)递交的要求如下:

1)投标保函(或保单)担保金额:

每单位每标段人民币50万元。

2)投标保函(或保单)递交方式:

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61.155.218.199:88/)在线申请办理。以投标保函(或保单)实际提交时间为准。

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料下载”栏目中的《常州市电子投标保函系统操作手册》。

3、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或保单)的退还:非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的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或保单),在评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或保单),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并归集后五日内退还;若招标人与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三十日内仍未订立书面合同的,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可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含投标保证金本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投标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0519-88068636。



附件二

 

资格审查办法

 

一、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二、本工程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一)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所需企业资质要求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不处于动态监管不合格状态;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在注册单位执业期间,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③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单项合同金额400万以上的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②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③若工程已竣工验收,但通过查询仍显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竣工验收证明包括竣工验收记录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记录单需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竣工验收备案表需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职能部门核发;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应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版块中扫描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相关证明或手续,若投标时应提供但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版块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有在建工程。若评标结果公示阶段被异议或投诉有在建工程,调查属实的将受到包括但不限于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实施不良行为记录、限制投标、公开曝光及相关的行政处理、处罚。

3.如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必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

(三)资格审查合格其他条件:

1.投标人自2019年9月1日至开标之日截止承建过工程造价 6100 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 261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已竣工验收的工业建筑工程备注:分类标准按照建设工程分类 GB/T50841-2013认定

注:1.投标人工程业绩内容可以包含厂区内厂房、办公楼、综合楼、食堂等单体工程及附属工程。

备注:

(1) 业绩认定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所载时间为准;

2)工程工程造价、建筑面积以单份中标通知书(或单份直接发包证明)或单份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内容为准,如提供的上述材料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

3)工程类型以可说明工程类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载内容为准;

2.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2.1 需网上审核的资料(必须以原件扫描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7.0 系统),可以不提供原件):

1)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

2)施工合同;

3)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包括竣工验收记录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记录单需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竣工验收备案表需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职能部门核发);

4)可说明项目工程类型的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移交档案馆或其他政府档案管理部门,则必须提供复印件并由档案馆或其他政府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印章及建设单位加盖公章;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载明项目工程的工程类型,则必须另外提供由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签发单位印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

5)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性材料。

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性材料主要包括:

①提供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职能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印章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仅有二维码或未加盖印章则不能作为有效的真实性辅助性证明材料;

②提供类似业绩进场交易证明(进场交易证明必须由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职能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

③提供类似业绩项目已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网页截图及相应查询网址,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无法登陆网站查询或验证的,该项真实性辅助性材料不予认可。

投标人提供的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性材料,必须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注:1)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材料所示工程名称、施工单位信息能证明为同一工程项目,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相关信息无法判断为同一工程项目,则须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资料。

2)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是联合体合同业绩,则投标人必须为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且其在联合协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必须满足业绩相关指标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需提供类似工程业绩中联合体协议书和业绩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业绩不予认可。

3)类似项目业绩应当是投标人所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项目。

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中选择已录入企业诚信库的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并建立链接(有且只能链接一项业绩),未建立链接或链接的内容不能满足招标公告要求或链接两个及两个以上类似工程业绩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所有投标单位须具有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得分”。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先到常州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取得“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得分”后方可进行投标,未取得“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得分”的投标人做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信誉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2022年6月1日至开标之日截止)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企业(2021年9月1日至开标之日截止)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企业(2022年6月1日至开标之日截止)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示且在公示期限内的失信行为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⑤投标人(2019年9月1日至开标之日截止)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⑧投标人不得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

(四)特别提醒:

1.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行为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将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

1.1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1.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畸高、 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2.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所有投标人的评标结果的异议应在公示期间提出。

4.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5.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6.投标人被发现并被证实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由招标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实施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需评审的相关资料及要求:

4.1、资格审查需网上审核的资料必须以原件扫描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 系统)“主体库”):

4.1.1、企业营业执照。

4.1.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1.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1.4、注册建造师证书。

4.1.5、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4.1.6、《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四)。

4.1.7、投标人的业绩证明资料。

5.其他相关要求:

① 以上4.1款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以已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 系统)“主体库”的信息为准,同时必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版块中提供自动链接,未按要求录入或提供自动链接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② 投标单位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 系统)“主体库”中的资料必须内容、印章完全、清晰可辨且在有效期内。如资格审查资料经评标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认定为模糊无法辨认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③ 资格审查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 系统)“主体库”的均不作为资格审查的评审依据。

④ 投标人务必及时在“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 系统)“主体库”内完善相关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主体库信息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⑤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补充条款。

五、开标(包括资格后审)时间、地点:

5.1开标时间:2022年9 1 09 时00分。

六、备注:

6.1招标文件自由下载,投标时须支付300元费用。

6.2项目投标以上传投标文件成功为准。

6.3本工程由于软件模块限定,评分办法以及相关的条款和要求以招标公告附件要求为准。

6.4本工程所有的资格审查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

6.5本工程不满3家投标将重新组织招标。

6.6本工程图纸由江苏远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附件三

           

一、评标入围

评标入围在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下列评标入围条件和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入围投标人。

(一)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或保单);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二)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大于20家时,按以下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入围投标人,否则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二、评标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技术标、信用考评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具体办法如下:(共计100)

() 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凡符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并且在最高投标限价以下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

()商务标评审(90-K3K3为信用分的取值)

第一步: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J=(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下浮率Δ 是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基数的下浮率:

房屋建筑工程为:1%、2%、3%、4%、5%、 6%、7%、8%、9%、10%共10个数值。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 C 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上述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本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0 万元。

K为下浮系数,取值范围为 96%、96.5%、97%、97.5%、98%、98.5%、99%。

注: ①(不含 C 值)B 值的抽取:以“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中该项目开标记录表上所示序号作为各投标单位的抽取号码。

若评标价在 A 值的 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 B 值抽取范围;若在 A 值的 95%以下范围按下表进行抽取组成 B 值的抽取范围。

序号 

抽取范围抽取个数

      抽取范围抽取个数

1

A值的95%~92%(含)

1

2

A值的92%~89%(含)

1

3

A值的89%~86%(含)

2

4

A值的86%~83%(含)

2

5

A值的83%~80%(含)

2

6

A值的80%~77%(含)

1

7

A值的77%以下

1

B 值由招标人代表在 B 值抽取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一个号码,抽取的号码所对应的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报价即为 B 值。

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 B 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 C 值外)中随机抽取 B 值。

②开标后资格审查完成且清标结束并经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签字认可确定有效标少于等于3家的,不再合成计算评标基准价,最低评标价即为评标基准价。

③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调整除外。

④评标价指有效投标文件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第二步:以经评审的评标基准价得最高分(分值=90分-K3),并以此为基准,确定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比对,每低 1%减扣一定的分值(0.6、0.7、0.8 分),每高 1%减扣的分值为随机抽取值的 1.5 倍;偏离不足 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最终分值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偏离扣分值仅抽取一次。

第三步:投标报价(子目)合理性分析打分,扣分分值不封顶(投标报价(子目)合理性分析细则见附件)。  

注:开标后资格审查完成且清标结束并经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签字认可确定有效标少于等于 3 家的,不再进行投标报价(子目)合理性分析。   

第四步:投标报价得分=(90-K3)-投标报价扣分值   

注:所有抽签均在开标后资格审查完成且清标结束并经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签字认可确定有效标和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后,由招标人代表在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内进行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抽取产生的各类抽签值和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调整除外。

()施工组织设计(10 分)

1、总体概述:(1分)

评审要点:工程概况、施工段划分、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1分)

评审要点:本项目的临时设施布置、施工机械及现场加工场地布置、材料及设备的 安置布置、各类仓库的布置摆放、临时用电用水方案、消防疏散线路的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 (1分)

评审要点: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和各施工阶段的进度计划表;确保进度计划实施的预案及保障措施。

4、施工方案 (2分)

评审要点:各分部分项工程完整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 量保障体系及措施、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保障体系及措施、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材 料保障体系及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 (1分)

评审要点:本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及措施、文明施工方案及措施、环境保护方案及措 施和消防安全方案及措施。

6、各项进退场计划 (1分)

评审要点:劳动力、施工机械设备及材料的投入计划和进退场计划、特殊材料的采 购计划及安装调试时间计划。

7、重点施工方案 (1分)

评审要点:重点施工项目的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 决方案。

8、季节性施工的施工措施(1分)

评审要点:针对本工程施工期季节性的特点,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及未完工程的 施工举措作出合理性的施工措施。

9、合理化建议(1分)

评审要点: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及复杂性,对加快施工进度、节约成本降低工 程造价、引进新工艺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本工程能进一步提高节能环保效果 的合理化建议。

10、施工组织设计标书(技术标) 编制要求:

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标书(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 必须按下列格式编制,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技术标除图表外所有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 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常规”字(黑色),字号不限;不得有任何加粗、 斜体、下划线、边框、底纹、阴影等标记。需设置目录,不得设置页码、 页眉、 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段后不得单独空行。

2)技术标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与彩色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

3)技术标文字部分纸张大小必须为 A4 格式,图表纸张可以采用 A3 格式。

施工组织设计标书(技术标) 评分说明:

①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②在计算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时,必须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信用分得分

信用分得分=企业信用考核得分×K3/100

注:K3 值的取值范围为 :3分、4分、5分、6分,具体分值抽签确定。  

信用分得分的评分依据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投标企业信用考核得分。投标企业信用考核得分等于该投标人的企业信用考核得分乘以企业信用因素评分值占总分值的比例。投标人的企业信用考核得分以投标截止时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得分为准,具体按照关于调整《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常住建[2021] 105号)执行。

信用分引用和评定时需注意: 根据常住建[2021]105号文关于调整《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主项资质确定后,本文件规定的企业其他资质信用考核得分为本企业信用考核分乘0.85计取。详见常住建[2021]105号文。

()定标办法

上述各项得分相加即为投标人评标总分,评标总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次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若最高得分相同,则选择企业信用分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得分相同,信用分也相同,则选择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得分相同,信用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则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细则使用说明

1、评标程序:1)符合性评审(资格审查);2)清标;3)技术标评审;4)商务标评审;5)计算信用考评得分;6)汇总得分;7)定标。

2、前续评审不合格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办法

为保证投标报价(子目)的合理性,防止恶意不平衡报价,对不合理投标报价(子目)进行扣分,累计扣分值不封顶。具体办法为:

(一)投标报价(子目)合理性分析的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必须与招标文件一起发布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限价(采用Exceljsbf格式)

(二)开标时有效标少于等于3家的,不再进行投标报价(子目)合理性分析。

(三)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或总措施费)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J0):

J0=[K0×55%+S1+S2+S3/3×45%]×(1-F

其中:K0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限价(或总措施费),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或总措施费)的最高价S1、中间价S2、次低价S3F下浮系数;

中间价按有效投标人总数计算,如有效投标人总数为奇数取中间值;如有效投标人总数为偶数按投标人总数除以2的数值,按从高到低排序计取。次低价按投标人报价从高到低排序计取第二名的价格。

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单位中,提取投标报价的每个子目综合单价为最高价、中间价、次低价与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限价合成;

上述方案中,S1S2S3如超过K0值的均剔除,以K0进入合成。

序号

单位工程

F值

001

江中亚邦医药物流新建项目-土石方

25%

002

江中亚邦医药物流新建项目-桩基

25%

003

多层物流仓库

25%

004

立体库

25%

005

立体库-钢结构屋面

25%

006

配电房

25%

007

门卫室

25%

008

AB库房-钢结构雨棚

25%

009

办公楼-土建

25%

010

办公楼-装饰

25%

011

办公楼--安装

35%

012

仓库安装

35%

013

门卫安装

35%

014

配电房安装

35%

015

室外安装工程

35%

016

围墙工程

25%

017

道路工程1

35%

018

绿化工程

35%

019

排水工程

35%

020

电力排管工程

35%

021

土方工程

25%


总措施费

45%

 

(四)不平衡报价分析:

1.将投标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S)金额与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相比较,A0=J0-S/J0×100 

2.将投标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S)与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限价比较,B0=S-K0/K0×100

3.将投标人总措施费(S)与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相比较,C0=J0-S)/J0*100

A0

A06

6A010

10A015

15A020

20A025

25A030

30A0

0

0.02

0.1

0.5

1

2

5

B0

B00

0B06

6B010

10B015

15B020

20B0


0

0.5

1

2

5

10


C0

C040

40C050

50C060

60C070

70C0



0

1

2

4

5



(五)投标人每个子目的A0B0C0值必须在一个合理范围内,如果超出范围,按如下表规定的数值扣分。

注: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其他任何情形都不改变J0值的结果。

2.不合理投标报价的企业信用扣分按常住建[2021] 105号文件执行。



附件四

投标人承诺书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参与贵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投标,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均清楚知晓我单位本项目投标活动,我方郑重承诺:

1、我方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且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处于被锁定状态等原因导致影响办理工程建设相关手续的情形。

2、我方不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均不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3、我方在投标全过程(含异议、投诉环节)提供的所有资料均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无弄虚作假行为。

4、我方及我方法定代表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完全响应及认可招标文件(含答疑及补充等),均不存在、也未参与任何围标串标活动,也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没有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5、我方将负责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开标评标过程中,我方将坚持全程参加开评标会议,积极响应招标人的指令和操作要求,不擅离职守,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因我方原因导致 10分钟内无法与管理端建立起联系的,即视为放弃交互的权利,我方认可招标人任意处置决定,接受包括终止投标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

6、我方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我方在招投标期间,如果涉及异议或投诉,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否则,招标人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以不予受理。

8、我方如果涉及异议或投诉,将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异议或投诉书中真实署名并实际参与招标人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质询。

我方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条款,若我方违反上述任意承诺条款、本招标文件的约定及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相关内容,提供与事实不符的虚假材料,我方愿意接受招标人、相关监督部门作出的包括但不限于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实施不良行为记录、限制投标、公开曝光及相关的行政处理、处罚。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