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发银行贷款省级天然气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清山能源有限公司枫林气化站土建施工项目
项目名称:新开发银行贷款省级天然气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清山能源有限公司枫林气化站土建施工项目
招标编号:WKZB2226JXD100927
1. 招标条件
1.1 中国政府已从新开发银行获得一笔贷款,用于支付江西省天然气管网工程建设项目(18CN04)项下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贷款用于支付清山能源有限公司枫林气化站土建施工项目(JX-TRQ-SQ-W01)项下的合格支出。凡来自新开发银行成员国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
1.2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江西天然气清山能源有限公司委托,现公开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清山能源有限公司枫林气化站土建施工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场站土建施工,包括边坡治理、生产辅助用房、灌瓶间、厂区地面、围墙、防火堤、大门、排水沟、LNG罐区台阶、消防水池、集液池、排污池、放散管及锚固墩、设备基础、汽车衡、支架、化粪池、隔油池、污水检查井、雨水检查井等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来自于新开发银行成员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响应招标、已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特殊施工经验要求:
投标人在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参与了1个类似项目的实施。
3.3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工程投运合格之日止无其他在建工程,此项目经理在整个建设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可抗力和发包人要求除外)。拟派项目经理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格。
3.4 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或如果投标人所在国法律没有要求,应提供买方可接受的财务报表,以反映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作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满足:
1) 投标人最近1年总资产减去总负债的值为正值;
2) 投标人最近3年每一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之比应不小于1或提供不少于436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针对本项目可循环使用的银行授信或信贷额度(银行证明函);
3) 投标人最近3年年平均营业额应不少于2035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5 投标人在过去3年内发生的未决诉讼及仲裁合同累计金额应不超过投标人净资产的50%,所有未决的诉讼按照投标人败诉统计。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国内投标人须具有承揽本工程相应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在投标及履行合同期间都处于有效期。
注:
? 以上资格条件中的“等值外币”的折算均按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首次发布的现汇卖出价折算。
? 新开发银行成员国”指“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南非、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乌拉圭、孟加拉国和埃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报名。
4.2 获取时间: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8月16日
4.3 获取方式:
1) 已办理江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2) 未办理江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有关电子邮件和其他联系方式,请参阅第8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9号开标室(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区紫阳大道3088号(泰豪科技广场1-3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新开发银行网站上发布。
7. 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6万元整或等值外币
7.2 缴纳方式: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方式缴纳。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或公示公告中载明的要求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本项目的投诉受理单位是江西省发改委。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天然气清山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8240019311
招标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D座208室
联 系 人:李昊 王健
电 话:010-88821766 88821702
邮 箱:549447543@qq.com
邮 编:100044
传 真:+10 88821703 68494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