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华赣瑞林稀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煤丁采购(2022年第二批)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江西华赣瑞林稀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煤丁采购(2022年第二批),采购人为江西华赣瑞林稀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且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招标项目范围:江西华赣瑞林稀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煤丁采购(2022年第二批),具体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供应商。
(2)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一般纳税人资格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9月30日9:00时(北京时间)至2022年10月15日24:00时(北京时间):
(1)登录“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new.jxgzwztb.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请未注册的投标人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8566-100;咨询QQ:811028657、3062197437。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参与项目的,责任自负。
(2)投标人需完整填写参与,并按采购要求上传相应资料,项目采取线上参与,线下评定的方式。
(3)同时将报名资料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及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扫描件发送至linyadan@nerin.com,
(4)标书费:1000元(网上缴纳,参与后不退)
4.2注意事项:
(1)投标人可在线查看变更公告;
(2)参与项目过程中如有任何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咨询电话:400-8566-100;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B501会议室(南昌市前湖大道888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采购信息服务平台:http://new.jxgzwztb.com/上发布。
7.最新防疫要求:
所有进入中国瑞林的投标人,均须出示行程码、健康码,进行测温、登记。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行程码显示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需持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公司;
招 标 人:江西华赣瑞林稀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循环经济园区三期
联 系 人:熊潇
电 话:1830795686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瑞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昌市红角洲前湖大道888号中国瑞林B230招标室
联系人及电话:林亚丹 0791-86757565
邮箱:linyadan@nerin.com
开 户 人:江西瑞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江西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194702307324
行 号:10442107370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1 | 1.1 | 货物名称:江西华赣瑞林稀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煤丁采购(2022年第二批); 交货地点:江西丰城江西华赣瑞林稀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厂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到货物品的规格参数必须满足报价时技术参数,如不合格,将按合同条款退货或扣款,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商务合同为准。 招标范围:江西华赣瑞林稀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煤丁采购,具体范围见设备(材料)技术条件表; 交货时间:根据招标人实际生产需要(买方在每批货物发货前3-5天通知卖方,特殊情况例外)供货。 |
2 | 11.1 | 本次报价为到江西丰城华赣瑞林稀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的(并安装检验取证(如有))交货价格。单价包括技术资料、税费、运杂费(从制造厂至交货地点)等所有工作的费用。买方不向卖方收取此价格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填报价格的项目,招标单位在执行期间将不予支付任何款项或费用,并将视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的价格中。卖方必须向买方(即江西华赣瑞林稀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税率13%)发票。 |
4 | 14 | 投标有效期:60天 |
5 | 14.1 |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U盘一套 |
6 | 26.1 | 数量变更:招标单位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中标单位提供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并按中标价格进行核减和增加。 |
8 | 6.1 | 若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在2022年10月15日17:00时 (北京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linyadan@nerin.com),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
9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上午9:30 | |
10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B501会议室(南昌市前湖大道888号) | |
11 | 开标会时间:2022年10月21日上午9:30 | |
12 | 开标会地点: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B501会议室(南昌市前湖大道888号) | |
13 | 联系人:林亚丹 电话:0791-86757565 E-mail:linyadan@nerin.com | |
14 | 投标保证金:捌万元整(¥80000.00元) 到帐时间:2022年10月20日下午17:00前 保证金形式:银行转帐(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且须在转帐单上写清所参加投标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江西瑞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194702307324 行 号:104421073701 | |
15 | 履约保证金金额:贰拾万元整(¥200000.00)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转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江西华赣瑞林稀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税 号:9136098106079560XD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丰城支行 账 号:1508 2201 0924 8199 995 地 址:江西省丰城市纬四路资源循环产业园区 电 话:0795-6590107 | |
16 | 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日内,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需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标准的50%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人不再支付招标代理费用。 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支票或转账。 中标人如未按规定办理,招标人将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
第一章 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中所述货物及服务的采购。
2、合格的投标人
2.1只有得到招标单位认可的投标人,才允许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2.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和履行合同能力,有良好商业信誉,能提供良好销售和售后服务
3、定义
3.1“招标人”系指提出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招标人名称:江西华赣瑞林稀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3.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企业法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瑞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3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4 “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材料)、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材料、物资、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3.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拆卸、指导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保修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4、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承担其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单位或买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负责这些费用。
第二章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设备(材料)(或材料)和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条款。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 技术文件
第三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 评标标准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的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送达到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把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送达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单位可补充或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方应立即以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单位,确认已收到该通知;补充和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招标单位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每一投标人。因此,业已规定的招标单位和投标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投标截止日期履行。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写
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8.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8.2除在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三部分组成: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电子文件(1套U盘)。
9.1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包括内容:
9.1.1 技术方案。
9.1.2 技术规范偏离说明。
9.1.3资格证明文件包含内容:
(一)法人代表授权书;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一般纳税人资格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偏离表”是为方便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投标人将任何不同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和商务条件列于两项目“偏离表”中,并能将由其偏差所引起的价格变化分别作出量化的书面说明。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投标人应对设备(材料)和服务的主要项目详细说明,并给出每一项目建议的制造商和/或供应商。招标单位保留拒绝实质性不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制造商和/或供应商的权力。
投标人应根据技术部份的规定,提交设备(材料)技术规范资料以及书面证据证明其所提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
为了证明所报货物的质量和标准是可以接受的,投标人应说明最少正常运行年限。
投标人编制的技术方案应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其辅助服务是合格的货物和服务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方案可包含以下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产品化验成分的理化参数;
(2)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的其他技术要求;
9.2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包含内容(见第四部分):
9.2.1 投标函。
9.2.2投标人承诺函
9.2.3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2.4 开标一览表。
9.2.5 商务条款偏离表。
9.2.6投标单位情况表;
9.2.7类似销售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0、投标文件编制
10.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第四部分)完整地填写投标书列明的各种文件和表格。招标文件不足部分,投标人可以自行补充。
11、投标价格
11.1 本次报价为到江西丰城(招标人指定地点)的(并安装检验取证(如有))交货价格。单价包括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税费、运杂费(从制造厂至交货地点)、保险费及检验取证费等所有工作的费用。买方不向卖方收取此价格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填报价格的项目,招标单位在执行期间将不予支付任何款项或费用,并将视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的价格中。卖方必须向买方(即江西华赣瑞林稀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全额增值税(税率13%)发票。
11.2 招标代理人不接受投标人对任何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货物的投标报价。
11.3 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除招标单位原因引起的变更外,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价格有效期应保持到整个合同履行完毕。投标人提交浮动价格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2、投标货币
12.1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应采用人民币。
13、设备(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3.1 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中所指出的工艺、设备(材料)和设备(材料)的标准,以及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的参考资料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但该替代应基本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中的规定,以使买方满意。
14、投标有效期
14.1所投的标应从投标截止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4.2特殊情况下,招标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的数量
15.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若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
15.2 电子版文件:文字内容采用Microsoft word格式文件,报价表用Microsoft Excel格式文件,全部文本文件、图形文件均应制作成电子版可编辑文件,提交U盘1套。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商务文件与技术文件正本的标识与签署:
16.1.1标书封面标识:商务标(正本、副本)与技术标(正本、副本)封面左上角应分别标明“商务标正本”、“商务标副本”、“技术标正本”、“技术标副本”字样,显着位置写明:某某投标文件、投标人全称、法人代表姓名、授权代表姓名、投标日期等。
16.1.2内文及标书封面的签署:商务标(正本、副本)与技术标(正本、副本)封面应由投标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封面加盖法人(单位)章。内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
16.1.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16.2 密封
16.2.1分装:投标人应提交三个不透明的密封件,分别装以下投标文件:
(一)商务标正本、副本;
(二)技术标正本、副本;
(三)电子文件(U盘1套);
16.2.2密封件的标识:密封件左上角分别标明“商务标”、“技术标”,下方最后一行标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显着位置标明:某某投标文件、投标人全称、法人代表姓名、授权代表姓名、投标日期等。
16.2.3 密封件的签署:密封件须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7.1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递交。
18、迟交的投标文件
18.1 招标单位拒绝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9.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
19.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16、17和18条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
19.3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
第五章 开 标
20、开标
20.1 开标时间、地点与参加人员
20.1.1 招标代理人须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20.1.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出席开标会,并在签到簿上签名。
20.2 开标的组织
20.2.1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标时设主持人、监督人、唱标员、记录员席位,并配备其他工作人员若干名。
20.2.2监督人由招标单位纪检监察人员担任,主持人、唱标员、记录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由招标代理机构安排。
20.2.3 招标代理机构须做好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0.3 开标程序
(一) 主持人宣布开标仪式开始并介绍投标人的产生等情况;
(二) 查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本项证件原件投标人代表必须随身携带);
(三)按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逐家开启投标文件, 并唱出投标一览表的内容,工作人员将投标文件交专家评审;
(四)投标人应评标人要求对标书文件进行澄清和答疑,并根据澄清和答疑结果提交调整后的报价。
注:以上开标程序招标代理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开标评标会结束,招标转入定标阶段,投标人返回等候招标代理人定标后的中标或未中标通知。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审查和评估
21、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1.1 细微偏差与澄清
21.1.1评标时,发现投标文件的内容有信息不完整、含义不明确、表述不一致或明显打字(书写)错误、个别计算上的错误情形,评标小组应要求投标人澄清,以确认其正确内容。澄清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信息不完整的澄清:
① 复印件缺半数以下少数页的,依据原件澄清,并要求投标人对缺页部分进行补正;
② 表述不完整的,按上下文原意澄清,并要求投标人进行完整表述;
(二)含义不明确的澄清仅限于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解释,表述不一致的澄清:仅限于投标人采取其中一种表述;
(三)明显打字(书写)错误、个别计算上错误的澄清: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明显错位的除外。单价金额因小数点错位导致总价与单价不一致的,以总价为准。分项报价与合价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为准;
(四)唱标信息与未唱标信息不一致的,以唱标信息为准。
21.1.2 澄清的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取书面的形式。投标人的答复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1.3为满足评标小组的澄清需要,投标人代表应保持12小时开机,确保随时能联系得上。
21.2 重大偏差与自动放弃投标、废标、拒绝投标
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或按废标处理。
21.2.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①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的;
②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的。
21.2.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按废标处理
①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实质性要求;
②投标人附有招标代理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③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特别是评标、定标过程中有任何向招标代理人、招标机构、评委、监督人员施加影响的行为;
22、对投标文件的评估
22.1评标小组将对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
22.2评估的主要内容是:设备(材料)的技术参数、设备(材料)质量和价格、设备(材料)性能、互换性及标准、设备(材料)先进性、可靠性、寿命、交货期、运输条件、售后服务和合理化建议及其他内容。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评标小组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应是书面的,但并不排除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某方面的内容作进一步协商的可能。
24、保密
24.1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4.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单位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监督与投诉
25、公示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按规定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采购信息服务平台:http://new.jxgzwztb.com/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
26、异议与投诉
26.1有效异议期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网上公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异议材料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送达招标人,否则将不予受理(以收到时间为准)。
异议受理机构:江西瑞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前湖大道888号中国瑞林B230招标室)电话:0791-86757565。
26.2投诉应遵循的法规、规章
投诉应当严格遵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局第11号令)的要求及其它相关法规要求。
26.3不正当投诉
投诉人有下列情况的,为不正当投诉,由监督单位驳回投诉,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罚款和在一定时期内停止其参与江西华赣瑞林稀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活动。
26.3.1以投诉为名排斥竞争对手的;
26.3.2进行虚假、恶意投诉的;
26.3.3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26.3.4投诉受理机构及其电话和通讯地址
投诉受理机构及地址:江西华赣瑞林稀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丰城市纬四路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区 电话:0795-6590107。
第八章 授予合同
27、授予合同的准则
合同将授予符合招标文件条件,对买方最为有利的投标人,而并非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28、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28.1招标单位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中标单位提供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并按中标价格进行核减和增加。
29、中标通知
29.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29.2招标单位在中标人与买方签订合同后,随即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未被接受,但可不必说明理由。
29.3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30、签订合同
30.1中标人应按招标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
第三部分 技术文件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货物名称 | 数量(吨) | 粒度要求 | 质量要求 | 单价 (元/吨) |
煤丁 | 5000 | 5~15mm,占比≧90% | 1、固定碳≥81% 2、水分≤8% 3、挥发份≤8% 4、灰分≤13% 5、硫≤1.5% | |
交货期 | 根据买方实际生产需要(买方在每批货物发货前3-5天通知卖方,特殊情况例外)供货 | |||
完成地点 | 江西丰城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质量要求 | 到货物品的规格参数必须满足报价时技术参数,如不合格,将按合同条款退货或扣款,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商务合同为准。 |
二、设备(材料)、材料技术要求
材料质量、检测方法和报告满足国家相关国家规范要求
满足货物需求表中的粒度和质量要求。
满足招标单位其他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基本条款
合同号:
江西华赣瑞林稀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煤丁买卖合同(初稿)
供 方:
需 方:江西华赣瑞林稀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22年01月
供方:
需方:江西华赣瑞林稀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江西·丰城 签约时间:2022年 月 日
供方、需方双方就供方向需方供应煤丁之事宜,经过双方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供货时间:2022年10月-2023年6月或供货数量大于等于约定数量(条件先到者为准)。
供货数量:约5000吨,供方按需方通知要求发货,以实际供给数量为准。
1、供方应根据所供物料技术参数一致性装运,不得混装、不得掺杂,以便需方验收。
2、供货质量如下:
质量参数名称 | 技术参数 |
固定碳含量 | ≥81% |
粒度 | 5~15mm占比≥90% |
挥发分 | ≤8% |
灰分 | ≤13% |
水分 | ≤8% |
硫 | ≤1.5% |
1、运输:供方负责将物料运输(自卸车)至需方生产现场,运费由供方承担。如果采用非自卸车,由供方承担500元/车卸车费用。
2、交货地点:江西省丰城市循环经济园区三期需方生产现场。
3、包装方式:散装。
1、计量:由需方质检部门按部颁标准JJG555-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进行,所报计量数据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2、取制样:货物到厂后由需方随机抽检取样,将制样完成后的样品分成三份,需方持一份,供方持一份,仲裁样一份且由需方保管。
3、质量异议处理:需方在10个工作日内对供方所供货物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全部满足质量要求,方可认定为验收合格。如需方对供方货品质量有异议,需方需向供方出具检验分析报告;供方对需方验收分析报告如有异议,应收到验收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则认定为认可需方检验结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仲裁,并以仲裁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仲裁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价格: 元/吨,该价格为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包装费、运输费、装车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2、结算及付款:每月结算一次,需方每月20日前完成供方当月10日之前所供货物的结算工作,当月10日之后货物于下月20日前完成结算。并向供方提供相对应的结算资料,经供方确认后,供方向需方开具当月结算资料相对应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需方收到发票后,于7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所供货物的全部货款。
供方所供煤丁需满足本合同供货范围及要求表中的所有参数要求。如到货检验化验结果与合同约定的参数有偏差,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固定碳含量:≥81%。
超出要求部分,不另行加价;
79%≤固定碳含量<81%,在结算价的基础上按降低的百分比的1倍扣减单价;
77≤固定碳含量<79%,在结算价的基础上按降低的百分比的2倍扣减单价;
75≤固定碳含量<77%,在结算价的基础上按降低的百分比的3倍扣减;
固定碳含量<75%,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方有权退货;因质量问题退货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2、水分含量要求:≤8%;
当水分>8%时按超出部分扣减相应结算重量(如:煤丁实物量100吨,水份含量7%,结算数量100吨;水份含量10%,结算数量为98吨)。
3、挥发份:≤8%;当挥发分>8%时,按超出部分扣减相应干基量。
4、灰分:≤13%;当灰分>13%时,按超出部分扣减相应干基量。
5、硫:≤1.5%;当硫>1.5%,在结算价的基础上按增加的百分比的5倍扣减单价;
6、粒度:粒度5mm-15mm占比≧90%;以粒度占比90%为基准,每下降1%(不足1%按1%计)单价下降0.5%。
当粒度5mm-15mm占比<70%,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方有权退货;因质量问题退货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供方需在发货前1个工作日通知需方辅料名称、数量、毛重、载运工具名称、启运日期及预计达到现场的时间等相关信息。供方延误通知需方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供方需严格控制运输时间,保证进场时间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否则需在场外等候到工作时间段后方可入场验收(工作日为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8:00~12:00,13:30~16:00)。
供方应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向供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
合同总价为含税价,供方应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 。
每次供货,需方提前3日-5日内通知供方发货,供方不得以物流运输、环保检查、价格上涨等原因(不可抗力除外)延迟供货或不供货,每迟交一天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0.1%的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对合同材料的供货和按期交货责任。如果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应额外赔偿需方损失。
合同签订前供方向需方支付¥200000.00元(贰拾万元整)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200000.00元(贰拾万元整)时,供方在收到需方通知后7日内补齐。否则,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执行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需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归还给供方。
1、供、需双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向对方索要财物,供、需双方有责任对有索贿行为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包括罚款、调离、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
2、供、需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对方工作人员馈赠财物。
3、供、需一方若有向对方行贿行为,对方有权终止合同,终止合同不补偿行贿方任何损失。
4、供、需双方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向对方工作人员行贿,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除按前款处置外,造成经济损失由过错方负责赔偿。
5、供、需双方遭受对方工作人员敲诈、勒索、故意刁难时,有义务向对方领导及有关部门举报,双方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有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应将调查情况向对方通报。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之日止。
2、经双方确认的传真件是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所有来往函件,均视为商业秘密,非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对外泄,且不能援引作为与第三方交往的依据,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遇市场发生变化,相关条款变化及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请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肆份, 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以下无正文)
需 方: | 供 方: |
江西华赣瑞林稀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梁克明 | |
授权代表签字: |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丰城支行 | |
银行帐号:1508220109248199995 | |
税号:9136098106079560XD | |
地址:江西省丰城市纬四路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区 |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函
致: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
授权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类货物采购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 货物进行投标。为此:
1. 提供招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2. 投标总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交付期为: ,交货地点为: 。
3. 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4. 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 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招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意见(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产生误解而要求招标人解释和承担责任的权利。
7. 我们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书或招标人接到的其他任何投标书。同时也理解,招标人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
8. 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如果我们在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提交履约担保,你单位有权另选中标单位。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2、投标人承诺函
货物名称:
招标编号: _
致:江西华赣瑞林稀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我代表 在此作如下承诺:
1. 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 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项目法人或其授权人签订经济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为工程提供优质的设备(材料)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设备(材料)质量问题,我方一定尽快修理更换/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 在整个投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4. 若中标,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3、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货物名称:
招标编号:
致:江西华赣瑞林稀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我公司愿意针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当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4、开标一览表
价格一览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粒度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吨) | 合计 (元) |
1 | 煤丁 | 5~15mm,占比≧90% | 吨 | 5000 | ||
质量要求: 1、固定碳≥81% 2、水分≤8% 3、挥发份≤8% 4、灰分≤13% 5、硫≤1.5% | ||||||
合计(人民币): | 大写: | |||||
交货期: | ||||||
付款方式: |
注:本次报价为到江西丰城(招标人指定地点)的(并安装检验取证(如有))交货价格。单价
包括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税费、运杂费(从制造厂至交货地点)、保险费及检验取证费等所有
工作的费用。买方不向卖方收取此价格之外的任何费用。
投标人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5、商务条款偏离表(可附文字详细说明)
序号 | 商务条款名称 | 规格条目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 离 | 备 注 |
投标人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序号 | 设备(材料)(或材料) 名称 | 规格条目 | 招标规范 | 投标规范 | 偏 离 | 备 注 |
投标人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注:投标人递交的技术规范书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7.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的 [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名称] 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 的 [合同名称] 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签字生效, 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7.2.2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一般纳税人资格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2.3类似销售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第六部分 评标标准
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并实行三阶段评标。
第一阶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不进入下一级段;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后面环节。
第二阶段进行技术商务部分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技术商务标进行评审,评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投标人,并计算出各投标人技术商务部分的得分。
第三阶段进行价格部分评标。经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评选出的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投标人进入第三阶段评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通过报价标符合性审查的报价标进行评审,评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报价要求的投标人,并计算出各投标人价格部分的得分和额外加分(如有)。
汇总各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并按各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序,评委会推荐排名前三名投标人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出现相同综合得分的情况,则其中投标总价低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若综合得分和投标总价仍相同,则其中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若综合得分、投标总价和技术部分得分仍均相同,则在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序。
评分总值最高为100分,评分分值(权重)分配如下:
评分项目 | 商务评分(B) | 价格评分(C) |
分值 | 25.0分 | 75.0分 |
一、资格审查: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依据 |
1 |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
2 |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供应商,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 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 | 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 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注: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不进入商务标和技术标的评审。
二、商务评审标准:
商务评分:25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数 |
A1 | 投标产品质量 | 5~15mm,占比≧90%,固定碳≥81%,水分≤8%,挥发份≤8%,灰分≤13%,硫≤1.5%。 | 4分 |
A2 | 运输 | A2-1:0-1分。投标方运输方案合理可行,满足我司的日常需求,所供货物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48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运输方案需提及时效性(有此内容计1分,无计0分) A2-2:自卸车比例0-3分。(方案中明确物料包装方式,物料散装需承诺自卸车比例;物料吨袋包装则无需承诺),由评委在相对应区间评分(承诺自卸车比例≥60%得1分;承诺自卸车比例≥80%得2分;承诺自卸车比例100%得3分),未提供任何运输服务方案的本项得0分。 | 4分 |
A2-3:提供2020年以来的《运输合同》一份。 | 2分 | ||
A2-4:运输方案需保证中标人不得以市场紧张为借口,少送或迟送甚至停止供货。(有此内容计2分,无计0分) | 2分 | ||
A3 | 投标人的综合实力 | A3-1:投标人注册资金:注册资金≥1000万元,得3分;1000万元>注册资金≥500万元,得2分; 注册资金<500万的得1分。 | 3分 |
A3-2:投标人或供货厂拥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计2分,无计0分) | 2分 | ||
A3-3:每提供一项合同供货量1000t(含本数)及以上的煤丁(或同类产品)销售业绩得1分。 | 4分 | ||
A3-4:所供货物必须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能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所供货物的货源。(提供计2分,无计0分) | 2分 | ||
A3-5:提供公司简介,并附相关图文证明,内容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计2分,无计0分) | 2分 |
第三部分:报价得分:
满足标书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清晰合理的基础上,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中最低投标报价作为评分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75分,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2分。
1)满分报价(C)为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中最低投标报价;
2)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满分报价(C)相比较(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每上升1%扣2分,扣完为止。
各投标人报价得分计算公式为:
75-(投标报价/满分报价-1)*100*2
综合得分:P=商务评分+报价得分(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1、评委有权对不满足技术标要求或有疑问的投标书,进行现场询标并要求投标人签字确认。
2、上述技术标评分项需在投标标书的基础上,在标书内针对每条逐条阐述。
专家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可行性和优劣程度,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编写等进行综合评定并各自评分,取平均值即为投标单位的得分。
中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若相同,按以下顺序排序:(1)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先;(2)以技术部分得分高者排序在先;(3)随机抽取。最低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三、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接触
1、除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的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及评委私下接触。
2、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施加任何不正当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作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