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碱分公司卸氯化铵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纯碱分公司卸氯化铵等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XJH【2022】20号
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纯碱分公司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对卸氯化铵等劳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以确定合格服务方并实施劳务服务,欢迎有经营实力并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招标。
1.项目概况:
为满足招标人生产需要,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符合条件的服务方对所需完成的工作提供劳务服务。项目已由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
2.服务期限: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止。
3.招标内容: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全年数量 (暂估) | 备注 |
1 | 卸氯化铵 | 氯化铵运输到厂后,人工卸至托盘上码放整齐,用叉车转运至氯化铵库储存 | 约6000吨 | 数量均为估算值,结算时按照实际数量×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
2 | 化氯化铵 | 用叉车将氯化铵运至氯化铵池子旁,人工拆包倒入水池内,将空托盘回收并码放整齐。拆包后的袋子装好并随时保持现场清洁。 | 约6000吨 | |
3 | 卸硫化钠 | 硫化钠运输到厂后,人工将硫化钠从车上卸货至硫化钠库或者指定位置并码放整齐。 | 约180吨 | |
4 | 小苏打结块震碎 | 用叉车将小苏打运至震碎机旁,人工将小苏打搬至震碎机输送皮带上进行震碎,将震碎后的小苏打人工码包至托盘上,用叉车运至货位上 | 约8000吨 |
说明:上表中数量均为为预估数量。结算数量按实际服务数量为准。实际服务数量与估算数量不一致的,该风险由报价方承担,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4. 投标人资格标准
4.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履约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本次招标劳务服务合同的权利,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如营业执照上不能反映注册资本,则需另外提供证明注册资本的其他材料);
4.2投标人须为从事劳务服务的专业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等证、照。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须知
5.1投标人应熟知本次招标服务内容及要求,可现场勘察;投标人自行前往项目建设地点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投标文件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3投标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程序、时间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投标,否则按自动放弃论处。
5.4本次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5.5选定的投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本项目,否则,将按违约情况处理。
6.投标报价
6.1本次的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低者即为第一中标排序人,按投标总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排序。
6.2进行分项分别报价,其中只要任一分项报价超出了该分项的最高限价,或者总价超出最高限价,则认定该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服务项目 | 卸氯化铵 (元/吨) | 化氯化铵 (元/吨) | 小苏打小包震碎 (元/吨) | 卸硫化钠 (元/吨) |
服务单价 | 20 | 40 | 35 | 20 |
总价(大写):陆拾肆万叁仟陆佰元整(¥643600.00元) |
6.3报价均为单价,报出单价后乘以该项的暂估数量得出该分项的总价,将四个分项总价相加得出报价总价。本次报价均为税前价。
7. 劳务服务支付
7.1选定的投标人在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支付计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用于合同期内补偿因投标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使招标人蒙受的损失(如合同执行期,损坏招标人设备、财产其他支出等),如合同期内投标人全面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30天内无息退还。
7.2劳务外包服务费每月按实际服务数量支付,具体为:
每月支付劳务服务费=卸氯化铵单价*当月卸货数量+化氯化铵单价*当月化氯化铵数量+小苏打结块震碎单价*当月震碎数量+卸硫化钠*当月卸货数量。
7.3开票:每次结算时,招标人按各分项实际数量计算出单项总价,几个单项总价相加后得出实际支付总额。投标人开具付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给招标人。如遇国家税率等政策调整或无法提供该税率,则按价税合计原则对合同价作相应调整。
8. 投标人责任和义务
8.1投标人须对劳务人员购买保险(工伤险或雇主险),将购买凭证复印件交于招标人,招标人确认后方可上岗,且费用含在报价中。
8.2投标人的劳务人员,男性年龄在18~60岁之间,女性年龄在18~50岁之间,不得将超出年龄限制范围之外的劳务工给招标人,不得将患有心脏病等无法从事体力劳动的劳务工招来工作。
8.3劳务用工人员在劳务服务中发生所有纠纷及人身伤害由投标人解决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劳动保护要求,提供劳务人员服务所需的劳保用品。
8.5投标人应为劳务服务人员提供所需服务工具。
8.6投标人的劳务服务人员故意损坏招标人设备及财产应照价赔偿,并赔偿由此导致的影响生产所造成的损失。
9.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10.1参与方式: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10月19日8时30分起至2022年10月25日17时30分止登录“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 gz.jxgzwztb.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进行项目登记并购买标书。请未注册的投标人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8566-100。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参与项目的,责任自负。
(2)投标人需完整填写参与,项目采取线上参与,线下评定的方式。
10.2标书费:100.00元整(网上缴纳,参与后不退)
注意事项:
(2)投标人可在线查看变更公告;
(2)参与项目过程中如有任何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咨询电话:400-8566-100;
1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12. 开标地点:定于2022年11月1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3.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体:
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gz.jxgzwztb.com)
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网(http://www.jxsaltmine.com/)发布。
14.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樟树市省级盐化基地内武夷路
邮 编: 331200 传 真:0795--7588080
联 系 人: 邵 工 张先生
电 话: 13979576600 13870578970
开户银行:建行樟树市支行
账户名称: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6001251010050001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