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城区全域旅游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光伏发电采购安装工程
庐山市城区全域旅游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光伏发电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1、项目概况
(1)询价人: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庐山市分公司
(2)项目名称:庐山市城区全域旅游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光伏发电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3)建设地点:江西省庐山市和谐路南侧,港东路东侧,湖滨路北侧。
2、询价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本次招标供应范围为庐山市城区全域旅游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光伏发电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具体规格型号详见清单。
(2)计划工期:本合同计划工期一个月。
(3)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目标为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获得江西省优质工程建设杜鹃花奖。
3、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评审依据: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2投标人须具有太阳能发电相关营业范围或电气安装服务相关营业范围
评审依据: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为止(以合同最终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单个合同金额15万元(含)及以上人民币的光伏发电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相关施工业绩
评审依据: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材料应能反应业绩评审因素,否则不予认可。
2.5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书、材料须真实可靠,且不得以挂靠方式、相互串通方式、借用其他单位资质方式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严格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评审依据:加盖报价单位公章的报价单位的承诺书。
2.6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备以上全部条件为符合要求的投标人。
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相关业绩合同原件,合同原件在开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