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检验试样的具体说明及开标前做好核酸检测准备的公告
1、若招标方未要求去投标单位现场采样的,投标人报名截止日前(11月29日之前)提供两份样品送至招标方东鑫公司技术部张主任(联系电话17607986861)处并签字登记样品签收单,一份用于检验,一份用于封存,用于封存的样品与招标方技术人员共同封存,封存样上应有双方签字,并附有市级质检部门出具的近期(半年内)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2、若是招标方去投标单位现场取样的,则按招标方要求即可。
3、参与投标的单位应在开标前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以及行程码健康码。若突发临时封控情况,将延期开标,请投标单位提前各项招标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