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检验试样的具体说明及开标前做好核酸检测准备的补充公告
关于提供检验试样的具体说明及开标前做好核酸检测准备的补充公告
1、若招标方未要求去投标单位现场采样的,投标人报名截止日前(11月29日之前)提供两份样品送至招标方东鑫公司技术部张主任(联系电话17607986861)处并签字登记样品签收单,一份用于检验,一份用于封存,用于封存的样品与招标方技术人员共同封存,封存样上应有双方签字,并附有市级质检部门出具的近期(半年内)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2、若是招标方去投标单位现场取样的,则按招标方要求即可。
3、参与投标的单位应在开标前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以及行程码健康码。若突发临时封控情况,将延期开标,请投标单位提前各项招标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