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安源玻璃有限公司1200吨/日玻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萍乡市安源玻璃有限公司1200吨/日玻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建湘招字【2024】第13号
萍乡市安源玻璃有限公司1200吨/日玻璃项目经萍乡市湘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登记建设(项目统一代码:2012-360313-04-01-352771)。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萍乡市安源玻璃有限公司。本次招标为萍乡市安源玻璃有限公司1200吨/日玻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萍乡市安源玻璃有限公司1200吨/日玻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项目地址: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工业园999号;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0.95亿元人民币。拟建设1条700t/d节能玻璃基片生产线和1条500t/d超白浮法玻璃基片生产线。项目占地约445.1亩。
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85234016.33元。
土建工程费:264880163.22元。
设备材料费:462759356.00元,其中:暂估为:53360000.00元(含两线冷端48360000.00元,智慧工厂5000000.00元)。
安装工程费:47594497.11元。
设计费:6000000.00元。
烤窑、投产服务费:4000000.00元。
6、标段要求:一个标段;
7、计划工期:总工期395天(以总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签订后15 天内承包方完成原料、熔化、成型工段的土建基础部分图纸提交,40 天内完成联合车间和原料车间土建图纸提交,其余图纸在120 天内按约定时序完成所有设计图纸的提交,土建开工180 天内熔窑锡槽应具备安装条件,土建开工之后11 个月内(冷态竣工)完成1#生产线设备安装和调试,工程具备点火升温条件(2#生产线点火投产时间比1#线延后3个月)。
8、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全部工作内容。
(1)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二次深化设计(含设备工艺深化设计等)、开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以及后续现场配合服务等,详见发包人要求;
(2)采购范围:除甲供材料、设备外,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的工程相关材料设备采购;
(3)施工范围:经招标人认可及通过审核的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包括本项目中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安装调试、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及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相关工作内容,并最终向招标人“交钥匙”;
(4)烤窑、投产服务范围:烤窑设备、烤窑服务、烤窑管路和辅材等,负责进行设备联动试车、试生产准备和指导试生产,直至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
注:发包人有权对招标范围内的实施内容进行调整,由此引起的工程子目、工程量、合同价款、工期调整的,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10、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发包人要求,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的所有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须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建材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5、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6、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时无在建工程。
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若部分省市关键岗位的规定与我省不一致,提供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从其文件执行)
8、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2021 年—2023 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函。
9、信誉
(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或投标人法人代表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http://www.ccgp.gov.cn)(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 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围标串标、谋取中标、弄虚作假、项目转让、违法分包问题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
10、省外进赣施工单位开标前应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页打印加盖公章。
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并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的承诺函截图并加盖公章。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均须满足上述资质要求,且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同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4月3日至 4月12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网上缴退投标保证金,电子形式开评标。投标单位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包含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内容,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投标人如遇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操作问题可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4月24日10 时 30 分,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 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到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现场解密一体机与“不见面开标”系统不对接,无法进行解密,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有关说明: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萍乡市安源玻璃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工业园999号
联系人:粟女士 电话:1397990726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如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丹霞大道333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767151648、0791-88695665
电子邮箱:ruheng06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