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佳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芦溪县高端装备产业园标准厂房(锂膜生产园区一期)10KV低压配电项目(项目编号:JY-QYCG-2022-02)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芦溪县高端装备产业园标准厂房(锂膜生产园区一期)10KV低压配电项目,预算金额2491万元。
芦溪县高端装备产业园标准厂房(锂膜生产园区一期)10KV低压配电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3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QYCG-2022-02
项目名称:芦溪县高端装备产业园标准厂房(锂膜生产园区一期)10KV低压配电项目
预算金额:2491万元
最高限价:2491万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芦溪县高端装备产业园标准厂房(锂膜生产园区一期)10KV低压配电项目 | 1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时必须提供:
A、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含合伙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三证合一”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B、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C、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
D、“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费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或具有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
E、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将“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名单”; 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将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未被列入名单截图打印加盖公章,须体现截图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有效);
F、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或汇款转账凭证(以到账为准);
G、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H、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I、诚信投标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3.2 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资格,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其他人员:拟派施工单位关键技术岗位人员: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均具有有效证书。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电子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 2022年10月20日。
方式:登录“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gz.jxgzwztb.com/)或“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https://www.yingcaicheng.com/)采购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加”后下载招标文件。请未注册的供应商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8566-100,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报价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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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3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萍乡市佳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萍乡市安源中大道四季花城商业楼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防控要求:
(1)原则上各投标单位只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2)严格执行进入人员做好“三验一戴”,即查验体温、查验健康码、查验行程轨迹、佩戴口罩,对体温异常、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行程轨迹显示14天内去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禁止入内,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主管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入境解除隔离的来(返)赣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在疫情期间,为更好的保障本项目开评标顺利进行,各投标人按照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疫情防控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萍乡市《关于疫情期间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萍公资【2020】03号)文件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如有未尽事宜,按江西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最新文件执行。
(5)各行业主管部门有其它疫情防控要求的应遵从其规定。
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芦溪县浩康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
联系方式:18720934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萍乡市佳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中大道2号四季花城商业楼2楼
联系方式:0799-67680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伟
电 话:18720934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