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江水置业宁都时代星辰项目分户验收及工地开放日活动采购项目
本次采购项目【赣州江水置业宁都时代星辰项目分户验收及工地开放日活动采购】,采购人为【赣州江水置业有限公司】,现就其所需的服务项目采取谈判方式采购。
1、谈判编号:【JXST-GF-GZJS-YX-FW-2024-6】
2、(项目)名称:【赣州江水置业宁都时代星辰项目分户验收及工地开放日活动采购】;
3、周期:【总计工期60日历天,(查验工作需施工现场达到查验条件后才能进行开展,未达到查验条件的,需等现场达到查验条件后方可开展),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完工以经甲方签署确认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所标示的最后日期为准。上述工期均以日历天计算,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工期不作任何延长。】
4、采购内容:
最高含税控制价为:【454685】元。含税控制价不高于454685元,商务标以不含税价格按低价优先法计算方式排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采购项目服务需求)。
5、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文件获取方式:从2024年8月2 日至2024年8月8 日,谈判文件附件于【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获取,请自行下载。在开标前的指定时间内,供应商必须进行线上投标报名及提交响应文件,线上投标报名及提交响应文件网站为:【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未在指定时间内(2024年8月 2日00:00至2024年/8/月8日9:30)进行线上报名及文件响应的不予参与评审,视作不参与此次采购项目。
7、响应文件的提交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7.1谈判时间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7.2本次文件提交方式为: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24年8月8日9时30分前提交至: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3399号云中城A座36楼 江西省赣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营销部 黄女士15970690601,并且在开标前的指定时间内,供应商必须进行线上投标报名及提交响应文件,线上投标报名及提交响应文件网站为:【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未在指定时间内(2024年8月2日00:00至2024年8月8日9:30)进行线上报名及文件响应的不予参与评审,视作不参与此次采购项目。
7.3本次文件开标方式为
本次谈判采购采用线下开评标程序:即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24年8月8日9时30分前到江西省赣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3399号云中城A座36楼)参加谈判程序,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参加。
8、谈判开标的时间与地点
【2024年8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赣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3399号云中城A座36楼)。
9、联系方式
采购人:赣州江水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3399号云中城A座36楼
联系电话:13879851564、159706906015
联系人:汤先生、黄女士
一、前附表
本表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1 | 1.1 | 项目名称:【赣州江水置业宁都时代星辰项目分户验收及工地开放日活动的采购】 谈判编号:【JXST-GF-GZJS-YX-FW-2024-6】 |
2 | 2.1 | 采购人:【赣州江水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宜骏】 电 话:【13879851564】 |
3 | 3.1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缴纳形式:银行转账/保函 缴纳金额:以平台要求为准 缴纳平台及方式:【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线上报名参标及缴纳 保证金退还:项目招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自动原路退还 |
4 | 4.1 | 谈判有效期:自谈判之日起不少于【90天】 |
5 | 5.1 | 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 |
6 | 6.1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开标前的指定时间内,供应商必须进行线上投标报名及提交响应文件,线上投标报名及提交响应文件网站为:【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未在指定时间内(2024年8月2日00:00至2024年8月8日9:30)进行线上报名及文件响应的不予参与评审,视作不参与此次采购项目。 |
7 | 7.1 | 谈判时间:【2024年8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江西省赣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3399号云中城A座36楼】 |
8 | 8.1 | 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第六章评审标准 |
9 | 9.1 | 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赣州江水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处理 |
10 | 10.1 | 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为合同价的【/%】;现金为合同价的【/%】。以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形式提交(银行保函为无条件见索即付的保函),合同签订后20天内递交 |
二、采购人与供应商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谈判公告/谈判邀请书】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赣州江水置业有限公司】。
2.2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3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3. 合格供应商
3.1 详见【“谈判公告”/“谈判邀请书”】。
4. 供应商代表
4.1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并签署谈判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
5. 谈判费用
5.1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谈判文件
6. 谈判文件的构成
6.1 要求提供的工程、谈判过程和合同条款在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谈判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谈判公告/谈判邀请书】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附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 采购项目服务需求
第六章 评审标准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谈判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谈判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期前3天在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该答复提供给每个邀请的供应商,答复中不标明问题的来源。
7.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谈判文件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
8. 谈判文件的修改
8.1 谈判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8.2 谈判文件的修改需在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公布,供应商需及时关注文件平台动态。
8.3 为使供应商准备谈判时有充分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自行决定推迟谈判截止时间。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9. 提示
9.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文件和资料。
9.2谈判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0. 谈判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10.1谈判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 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
11.1谈判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 谈判响应书
(2) 报价表
(3) 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
(4)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5) 技术(服务)文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7) 其他资料
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写谈判响应文件目录及页码。
12.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2.1 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见谈判文件附件6)。
12.2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3. 证明项目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 供应商应提交其项目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3.2 项目与谈判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 对满足服务要求的详细说明。
2) 对照谈判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服务要求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服务的具体指标。
3)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
14. 谈判报价
14.1投标报价应是谈判文件所约定的采购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应以人民币报价。
14.2投标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报价方式。除非在合同中另有约定,否则供应商所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予调整。
14.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1)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中的服务需求计算项目综合单价和合价,并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供应商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服务需求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
(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服务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的影响,自主编制投标报价。
(3)供应商如对服务需求有异议,须在开标前3天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服务需求已包含的所有内容。
15. 谈判保证金
15.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
15.2 谈判保证金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银行转帐;
2)采购代人可以接受其它形式。
15.3 任何未按第15.1和第15.2条要求提交可接受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15.4 在采购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15.5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15.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4)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成交。
16. 谈判有效期
16.1 谈判有效期应自谈判之日起,并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保持有效。谈判有效期不足的谈判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7. 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 供应商应准备一份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本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副本。每套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加盖公章,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在谈判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谈判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 谈判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谈判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7.4 谈判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7.5 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谈判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8. 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8.1 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一份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8.2 为方便谈判,供应商应将报价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表”字样。
18.3供应商应将18.1条和18.2条的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
18.4 内外层信封均应:
封口处有谈判全权代表的签字或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谈判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
18.5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 谈判截止时间
19.1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在【谈判公告/谈判邀请书】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谈判地点。
20. 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20.1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21. 谈判响应文件的撤回
21.1 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至谈判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
六、谈判及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2. 谈判小组
22.1本次谈判小组成成:【/】招标标人/采购人代表/名,其余的/名库内随机取并派;【√】采购人自行组建评审小组,谈判小组成员3人及以上单数。评审工作由谈判小组负责。
23. 谈判程序
23.1采购人在【“谈判公告/谈判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参加谈判的代表应持正式授权委托书签到并出席本次项目谈判。
23.2采购人和监督部门查验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身份及谈判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供应商离开谈判地点。
23.3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认真审阅,确定谈判内容,并进行初审。谈判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3.4初审出现下列情况者,谈判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不满足谈判响应性文件编制要求;
2、谈判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3、未按谈判文件“第四章附件6”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4、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签字(签章)人应有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
5、谈判响应性文件中的响应未与事实相符,存在弄虚作假;
6、提交可调整报价;
7、有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8、未满足谈判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要求;
9、未满足谈判文件中的付款方式;
10、未满足谈判文件中:“第五章 采购项目服务需求”的服务要求;
11、未提交谈判响应书;
12、未提交报价表;
1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14、不符合第四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15、工期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16、质量标准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17、投标保金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24.谈判
24.1谈判小组按照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与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和商务上的谈判。
24.2谈判双方可就技术、商务、价格内容按要求进行变更、补充完善,变更、补充完善的最终内容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作为评审的依据。
24.3 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4.4 技术、商务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人于投标现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终报价单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按本人手印或单位公章后现场交给采购人,未按规定提交最终报价的,则其最终报价无效,按上一轮有效报价进入评审)。最终报价即为合同成交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更改。
24.5在谈判文件没有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的后一轮报价不能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其后一轮报价无效。
24.6第一轮与第二轮投标报价(含税及不含税)均不能超过谈判文件约定的采购控制价(含税及不含税)。
24.7谈判开始到中标单位确定后,谈判小组、采购人供应商要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谈判报价及其它信息。否则,按相关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
25.评审办法:
方式(低价优先):在各谈判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由谈判小组组织各投标人进行承诺报价(第二轮报价),以承诺报价(不含税)由低到高依次推选3名中标候选人;如承诺报价(不含税)相同时,开标现场由采购人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排序
26. 与谈判小组的接触
26.1从谈判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其谈判有关事项与谈判小组接触。
26.2 供应商试图对谈判小组的评审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谈判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七. 授予合同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7.1 谈判小组将审查成交候选供应商是否有能力全面地履行合同。
27.2 谈判结束后,采购人自行编制谈判报告。
27.3 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后予以确认,并依据谈判报告的内容,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确认成交候选供应商。
28.公示
28.1 采用公开方式获取供应商的谈判结束后,采购人将在网上进行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8.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书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3)提起质疑的日期。
29. 成交通知书
29.1 采用公开方式获取供应商的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9.1 采用邀请方式获取供应商的,采购人当场公布成交结果,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在3个工作日无质疑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9.3 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将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
30. 签订合同
30.1 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赣州江水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处理。
30.2 谈判文件、中标单位的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 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1. 履约保证金
31.1详见供应商须知。
32.其他
32.1详见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充分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承办甲方(以下简称“本活动 ”)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 1 条 甲、乙双方经营资格及承诺
1. 双方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律实体。乙方承诺已经获得从事本协议项下宣传活动的合法主体资格及经营此协议标的所需的工商核准经营范围。
2. 双方已采取一切适当和必要的行动获得签订和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全部授权,且前述行动应持续有效。
3. 乙方仅作为甲方宣传活动承办商之一, 甲方有权另外选择第三方作为宣传活动承办方。
4. 签署及履行本协议均不会与双方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其他协议或文件的条款冲突和不履行,或者据此任何一方的财产可能受到限制。
5. 其他:无。
第 2 条 委托事项概述
1. 委托时间:(具体以甲方指定时间为准)
2. 地点:
3. 委托事项:
4. 委托要求: 活动策划及执行 。
5.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自行完成委托事项,活动的设计、策划、实施等应符合甲方的具体要求。
6. 其他:无。
第 3 条 委托事项的合法性
1.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处理委托事项。
2. 乙方不得超越委托要求及权限擅自处理委托事项;因乙方超越委托权限行为造成第三方向乙方主张的可能牵涉到侵犯知识产权、政治、色情及其他间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 其他:无。
第 4 条 委托事项的变更
1. 在委托事项进行过程中,甲方可以补充新的要求、调整部分委托事项的范围及内容,乙方在甲方对变更部分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对此部分委托事项的变更由甲方与乙方及时进行友好协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
2. 因甲方的变更要求会影响乙方工作进度的,工期顺延,具体内容由双方协商一致在补充协议中予以确定。
3. 因甲方的变更要求会增加协议总费用的,由甲方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增加的费用参照本协议的费用计算标准,由双方协商一致在补充协议中予以确定。
4. 其他:无。
第 5 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活动所涉及的政府审批、报批工作及施工手续。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宣传活动所需的书面策划报告、设计方案、活动效果图等资料,并须经甲方书面确认。
3. 活动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质量继续监督和指导,对不符合协议约定的行为,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正。
4. 甲方有权利用本活动及本活动过程中的摄影摄像资料进行商业推广。
5. 其他:无。
第 6 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应按经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实施。
2. 在活动期间,乙方有义务为甲方协调因活动所涉及到的相关当地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要求的活动条件,并处理各种审批、报批工作。本协议期内如因乙方资质或未完成本活动所需报批造成的处罚或相关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 偿。
3. 乙方负责现场搭建施工及整个活动的现场管理运作和活动结束后的现场恢复的工作,并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该工作。
4. 乙方需确保施工质量,严格按有关施工规范要求施工,自行采取所需的安全措施。因宣传活动引起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5.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与活动有关的所有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来宾以及活动参与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责任等,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活动安全,如因活动给甲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或损失的,乙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甲方因活动安全原因遭受任何处罚或损失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责。
6. 如乙方提供摄影、摄像服务,除甲方特别允许,乙方须在活动执行完毕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交摄影文件光盘,三个工作日内提交摄像文件光盘。
7.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协议涉及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信息资料等)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人披露。
8. 乙方保证所提交的活动成果、设计方案等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他人合法权益;由此产生的纠纷,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 如设计方案中约定由乙方提供活动所需的工作人员,则乙方负责人员的管理,由此产生的人员工资、工伤、福利待遇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10. 如活动中涉及提供食品、饮用水等的,乙方应保证食品安全,因食品安全问题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11.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授权名义经营和从事与甲方授权内容不符的活动和项目,乙方亦不得从事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活动及项目。
10. 其他:无。
第 7 条 协议价款结算及支付
1. 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中的价款如下:
本价格为单价包干,价格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协调费、风险费利润、税金等一起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
2. 双方确认本合同的签署主体、收付款主体、开票主体、供货(提供劳务)主体应保持完全一致,除双方另行达成书面约定外, 甲方不接受委托收付款。本次费用支付时间为活动执行完成,甲方验收合格后,根据验收一次性支付乙方费用。
3. 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税金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满足合同付款条件/付款时间、向甲方申请支付前,须为甲方开具等额合法完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送达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甲方对增值税专用发票验证通过后,对于符合 合同款项支付约定的进行支付。
4. 乙方提供甲方的发票如被税务机关调查的,乙方义务协助配合税务机关做好调查、解释、说明工作;如因乙方不及时提供、交付发票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规定、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须在 7 日内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税务机关罚款、滞纳金及相关损失等。
5. 甲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相应价款,双方保证其提供的纳税人识别号、银行账户等基本信息真实合法;乙方为一般纳税人的,须向甲方提交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复印件;甲方不承担因乙方提供信息不准确导致的付款迟延风险或其他风险,双方确认基本信息如下:
6. 双方一致同意,在未达到本条第一项付款条件/时间时,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配合开具合法完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相应付款条件 /时间不变。
7. 协议总价以活动结束后双方最终确认价格为准。合同价款清单或报价清单均为含税价 (含增值税、关税),报价中已经包括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 (包括一切运费)、保护、装卸、存储、成品保护、安装所需辅材、调试、各项实验检验费、保险费、验收费、劳保基金、安全措施、技术指导支持、使用培训、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在合同执行期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以上报价不论任何情况均不予调整。在合同价款清单或报价清单以外,乙方如收取价外费用的,价外费用为含税价(含增值税、关税),乙方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外费用:在清单报价总额(含增值税)以外收取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 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费用,视为价外费用(含增值税) )。若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 整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的:当税率上升时,合同总价不变;税率下降时,合同总价相应减少。
8. 其他:无。
第8条 违约责任
1. 除不可抗力或甲方要求终止外,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举办活动,否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应退回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
2. 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付款超过宽限期(30天)的,按未付款金额以同期一年期LPR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乙方不得因甲方迟延付款而拒绝履行承办活动的各项义务。
3. 因乙方原因导致活动无法进行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甲方已支付的,乙方应予退回,并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 如乙方提供的随手礼、抽奖礼品、直播抽奖礼品等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认为出现的质量问题已影响活动的正常举办,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且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乙方应退回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如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乙方还应支付相应赔偿金。
5. 乙方邀请的主流媒体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数量未达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正至符合要求,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乙方还应支付相应赔偿金。
6. 乙方导致活动中发生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或侵害甲方或甲方雇员利益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给甲方造成声誉影响的,乙方应负责消除影响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或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诺、保证、确认的,乙方未按甲方要求限期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调查费、律师费等)。
8. 上述违约金一旦产生,甲方可直接从活动价款中予以抵扣,乙方对此无异议。
第 9条 协议终止
1.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协议,但应提前 3 日通知乙方,并根据乙方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对乙方作出相应的补偿,不承担其他提前单方解约的责任;如果乙方因重大质量和进度问题影响到甲方工作计划,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不得要求该阶段费用。
2.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提出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 3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同意后,乙方应退还在该阶段已经收取的费用;如果因乙方对本协议提前终止而造成甲方的损失, 甲方保留追索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3. 除本协议已有约定或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转让方之行为被视为单方提前终止协议。
4. 若本协议因故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已完成部分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属甲方。
第 10 条 其他约定
1. 双方承诺本合同上注明的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甲乙双方行使解除权以及履行其他通知、告知义务时应当按照对方提供的地址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如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五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快递(EMS)的方式,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三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
2. 乙方承诺保护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资料,乙方有义务要求其员工、代理人等仅在为适当履行本协议义务所必须且承诺严守保密义务时方可获得和使用上述资料。
3.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建议同时加盖骑缝章);本协议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协议手写内容不具有法律效力。
5. 本协议条款如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约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其他:无。
第四章 附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谈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谈判编号: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1. 谈判响应书
致:
根据贵方为( )项目通过谈判项目的【谈判公告/谈判邀请书】( ),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单位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一份:
(1) 谈判响应书
(2) 报价表
(3) 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
(4)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5) 技术(服务)文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7) 其他资料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服务总价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价)。
2. 我方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谈判有效期为自谈判日起 xxx 个日历日。
5. 如果在规定的谈判时间后,我方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谈判响应文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回。
6.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谈判或收到的任何谈判响应文件。
7. 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期
2、报 价 表
分户查验及工地开放日(含物料制作)报价清单 | |||||||||
序号 | 类目 | 区域 | 项目 | 描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不含税单价 | 不含税总价 |
1 | 分户查验 | 户内(毛坯)+公区 | 时代星辰 | 户内(毛坯)+公区查验(不含地下室面积,但供应商需辅助配合项目进行地下室查验工作) | 113671.48 | 平方 | |||
2 | 工地开放日活动 | 营销中心前坪 | 拱门 | 10米拱门 | 1 | 个 | |||
3 | 鲜花立柱 | 立柱+KT板+鲜花 | 12 | 个 | |||||
4 | 营销中心接待区域 | 营销中心门口桁架 | 桁架+喷绘 | 15.6 | 平方 | ||||
5 | 冷餐桌 | 1.2*0.6条桌 | 10 | 张 | 具体数量以现场为准 | ||||
6 | 冷餐物料 | 一批 | 300 | 人 | 300人份 | ||||
7 | 园林 | 施工区域一米隔离线 | 一米线 | 30 | 个 | ||||
8 | 导视牌 | 楼栋指示牌 | 6 | 个 | |||||
9 | 楼栋 | 红色地毯 | 加厚红色地毯 | 300 | 米 | 视现场情况进行调整 | |||
10 | 电梯喷绘 | 电梯门包装及喷绘 | 80 | 平方 | |||||
11 | 人工 | 活动负责人 | 负责工地开放日活动策划及统筹 | 1 | 人 | ||||
12 | 带看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 负责业主带看及相关辅助人员 | 30 | 人 | 视现场情况进行调整 | ||||
13 | 不含税总价合计(元) | ||||||||
14 | 税率 | % | |||||||
15 | 含税总价合计(元) | ||||||||
1、分户查验:请供应商根据《附件一:宁都时代星辰项目分户查验及工地开放日方案》、《附件二:分户查验标准》作为参考进行报价; |
注:此表应按“供应商须知”18.2条的规定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中。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也应附有此表。
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3.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谈判编号:
序号 | 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 | 谈判响应文件的 商务条款 | 响应/偏离 | 说明 |
注:商务条款包括施工周期、付款方式、服务(交付)地点要求等内容。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
4、活动要求及方案
一、活动时间:2024年9月初(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查验周期为:2个月。
二、活动要求:详见《附件一:宁都时代星辰项目分户查验及工地开放日方案》、《附件二:分户查验标准》、《附件三:工地开放日要求及物料清单》。
(无需填写,确定中标公司后,由中标公司细化执行方案)
5.资格证明文件
填写须知
1) 供应商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均须加盖公章。
2) 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如实填写。
3) 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4) 评标委员会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6-1.如投标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6-2.投标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书面承诺函(格式附后);
6-3.投标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格式附后);
6-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6-5.投标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附后);
6-6.谈判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5-1有效营业执照原件
5-2投标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书面承诺函(格式)
致:
投标供应商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如获中标,保证具有履行本次采购所必需的服务。
特此承诺。
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公章或自然人姓名)
年 月 日
5-3投标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服务能力书面承诺函(格式)
致:
投标供应商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如获中标,保证具有履行本次采购所必需的专业服务能力。
特此承诺。
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公章或自然人姓名)
年 月 日
5-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职务:________
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5-5投标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
致:
投标供应商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公章或自然人姓名)
年 月 日
第五章 采购项目服务需求
本次采购项目【赣州江水置业宁都时代星辰项目分户验收及工地开放日活动采购】,采购人为【赣州江水置业有限公司】,现就其所需的服务项目采取谈判方式采购。
1、谈判编号:【JXST-GF-GZJS-YX-FW-2024-6】
2、(项目)名称:【赣州江水置业宁都时代星辰项目分户验收工地开放日活动采购】;
3、周期:【总计工期60日历天,(查验工作需施工现场达到查验条件后才能进行开展,未达到查验条件的,需等现场达到查验条件后方可开展),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完工以经甲方签署确认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所标示的最后日期为准。上述工期均以日历天计算,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工期不作任何延长。】
4、采购内容:
最高含税控制价为:【454685】元。含税控制价不高于454685元,商务标以低价优先方式确定中标单位(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采购项目服务需求)。
5、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二、符合性审查
1、满足谈判响应性文件编制要求;
2、谈判有效期须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3、须按谈判文件“第四章附件6”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4、须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签字(签章)人应有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
5、谈判响应性文件中的响应必 须与事实相符,不得有虚假投标;
6、不得提交可调整报价;
7、不得有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8、须满足谈判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要求;
9、须满足谈判文件中的付款方式,否则投标无效;
10、须满足谈判文件中:“第五章 采购项目服务需求”的服务要求;
11、按要求提交谈判响应书;
12、按要求提交报价表;
13、资格证明文件齐全的;
14、符合第四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15、工期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16、质量标准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17、投标保证金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三、评审标准
(一)、谈判安排
1.1谈判小组:本次谈判小组成员:采购人自行组建评审小组,谈判小组成员3人及以上单数。评审工作由谈判小组负责。
1.2评标步骤: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认真审阅,确定谈判内容,并进行初审包括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3谈判:
1.3.1谈判小组按照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与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和商务上的谈判。
1.3.2谈判双方可就技术、商务、价格内容按要求进行变更、补充完善,变更、补充完善的最终内容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作为评审的依据。
1.3.3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
1.3.4技术、商务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于投标现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承诺报价(第二轮承诺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即为合同成交价.
1.3.5在谈判文件没有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响应供应商的后一轮报价不能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其后一轮报价无效。
1.3.6谈判开始到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单位、采购代表人、谈判小组、供应商要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谈判报价及其它信息。否则,按相关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
1.4 谈判文件的修正:谈判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时,应取得谈判小组的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但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提。
1.5 在谈判过程中,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响应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响应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1.6 采购人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
1.7 本次评标方式为
方式(低价优先):在各谈判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由谈判小组组织各投标人进行承诺报价(第二轮报价),以承诺报价(不含税)由低到高依次推选3名中标候选人;如承诺报价(不含税)相同时,开标现场由采购人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排序
备注: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候选排序前三的供应商的评审材料进行核查,严禁虚假应标,串标围标,一经发现,取消中标候选排序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