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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航道提升工程SCJ-W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临时用电工程分包

公开招标 2024-08-19 16:22
已截止

代理机构: 江西省港航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 江西省路港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时间: 2024-08-19 00:00:00 - 2024-08-27 14:30:00

开标时间: 2024-08-27 14:30:00

招标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

详细地址: -

0
招标采购公告
2024-08-19
0
候选公示
2024-08-29
收费标准
保证金: 0 元
大写:零元整
平台服务费:
0 元 (平台服务费只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大写:零元整

昌江航道提升工程SCJ-W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临时用电工程分包采购公告


昌江航道提升工程SCJ-W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临时用电工程分包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昌江航道提升工程SCJ-W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临时用电工程分包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经相关会议批准,启动采购程序,现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

2.1 本项目名称

昌江航道提升工程SCJ-W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临时用电工程分包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

2.2 本项目采购人

江西省路港工程有限公司昌江航道提升工程SCJ-W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2.3 项目概况

昌江航道提升工程起点位于上饶市鄱阳县姚公渡大桥,终点为景德镇市吕蒙大桥下游0.5公里处。建设规模:航道提升总长度77公里,拆除已有枢纽2座,新建航运枢纽1座;拆除桥梁5座,重建桥梁4座;新建航标、缆线、航道管理、智慧化等配套工程和库区防护、生态修复等其他工程,本标段承建范围为航运枢纽工程、航道整治工程等配套工程施工。本次采购内容为临时用电工程分包。

2.4 本项目地点

右岸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丽阳镇,左岸位于昌江区鱼山镇

2.5本项目施工期

本项目临时用电分为四个阶段,满足节点工期目标(需多次进退场,费用已包含),具体时间以实际批准开工之日起计算,起止时间为44个月。

第一次计划施工时间:2024年8月至2024年9月,即为右岸围堰开始填筑后,防渗高喷桩施工前,保证两端围堰防渗高喷桩(预计两边各3台共6台130kw功率高喷桩机)同时施工。

第二次计划施工时间: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即为右岸围堰闭气并排水(预计30台30kw排水泵同时排水)后,由变压器处重新布线下基坑,围绕结构物布置,保证结构物电焊(预计15台15kw电焊机施工)、混凝土振捣(预计10台2kw振捣棒施工)、塔吊(预计2台37kw塔吊施工)、照明及维持性抽水(预计2台50kw抽水泵)等用电需求。

第三次计划施工时间:2025年1月至2026年4月,即为上下游导航墙围堰开始填筑后,防渗高喷桩施工前,保证两侧围堰防渗高喷桩(预计两侧各2台共4台130kw功率高喷桩机)施工推进,以及闭气后围堰内排水(预计两侧各15台共30台30kw排水泵同时排水)施工等用电需求。

第四次计划施工时间:2026年5月至2028年5月,即为左岸围堰开始填筑后,尽量利用右岸的所有电缆及设备,原则上不新购,为迁改埋设安装。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细化节点工期,并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如多次进退场施工、交叉作业等),科学合理制定施工计划,优化资源配置,以保障完成节点工期目标,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已包含为完成上述节点工期目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2.6标段划分及采购范围

本次询比采购划分1个合同包,采购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详见附件一:采购清单。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最低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人员要求、信誉要求详见附表~附表

3.2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竞争公正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响应。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4 “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具备参加资格。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具备参加资格。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电子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有意向的

供应商请于2024年8月1900时00分至2024年8月271430分,登录 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jxgqcg.com/)或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https://www.yingcaicheng.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 请未注册的供应商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8566-100;咨询 QQ: 811028657、3062197437。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参与项目的,责任自负。供应商需完整填写参与,并按采购要求上传相应资料,项目采取线上参与,线下评定的方式。

注意事项:

1)供应商可在线查看变更公告;

2)参与项目过程中如有任何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咨询电话:

400-8566-100;

3)采购文件电子版向响应单位免费提供,不收取费用。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采购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采购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预备会。

6.2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14:30时(北京时间)。

6.2.1 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由经办人执本人身份证将响应文件银行保函(如有)递交至现场。现场递交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49号交通科技大楼7楼7009,现场递交时间:2024年8月27日14:00-14:30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的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https://www.jxgqcg.com/)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jxsgkjt.com)网站上发布。

9.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昌江航道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SCJ-W1标段项目经理部

人:先生

   话:15279129670

   箱:593827969@qq.com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港航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人:英女士

   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49号交通科技大楼

   编:330000

   话:0791-86783306

   箱:jxsghzjzx11@163.com

 

2024819

附件   采购清单

 

采购清单

采购范围

主要工作内容

 

临时用电

工程分包

1、临时用电最高用电电压为380V,具体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沟槽开挖、运输、回填、余方弃置、电缆保护套管埋设、电缆穿管与埋设、一级电箱(含元器件)布设、二级电箱(含元器件)布设、接线及测试、根据工程进度调整电箱电缆布置与埋设、二次运输材料设备多次进退场、日常维护保养与巡查、临时用电负荷计算及设计等与之有关的所有工作内容。施工过程中需要的材料(甲供除外)、机械设备、配件更换及措施费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2、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完成后供应商应出具委托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的单位出具试验报告。


附表  资质条件要求(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之一: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附表  业绩要求(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2019 年 1 月 1 日起采购公告发布前1日,下同),承揽过 1 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 100 万元的电力工程或输变电工程的总承包或专业分包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协议书,若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上述业绩要求,则供应商还须提供能够充分证明上述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如合同清单、发包人证明材料等)。

附表  人员要求(最低要求)

人员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数量

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1

1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证书注册单位和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4)年龄55周岁及以下。

2

技术负责人

1

1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2年龄55周岁及以下。

3

专职安全员

1

1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证件注册在有效期内

2年龄55周岁及以下。


附表  信誉要求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响应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或被暂扣或吊销执照或被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在本项目上任职的主要管理人员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前一日,下同)无行贿犯罪行为。

7、近三年工程施工中不存在重、特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8、供应商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在本项目上任职的主要管理人员均未被列入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禁止交易企业(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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