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速交警八支队五大队办公用房建设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江西省高速交警八支队五大队办公用房建设工程
施工询比采购公告
1.询比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江西省高速交警八支队五大队办公用房建设工程施工已列入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赣州管理中心100%,采购人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询比采购范围
2.1项目简介
根据2024年2月28日《赣州管理中心总经理办公会纪要》文件要求,拟在瑞金养护站旁西侧新建一栋四层建筑用房,总建筑面积约183.93㎡,投资规模约46万元。
2.2询比采购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次询比采购范围为江西省高速交警八支队五大队办公用房建设工程施工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本次询比采购共分1个合同段。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8月,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质量保修期12个月。
3.应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应价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见附录1、2、3、4、5,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截至发布采购公告前一日24时00分,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系统”)最新发布的公路施工企业房建序列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采购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D级的应价人不具有应价资格;未被评价的应价人,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价人,不得参加应价。
3.4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价,严禁转包及非法分包。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价,否则其应价无效。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次询比采购的应价人,请于2024年8月26日9时00分至8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填写完整并加盖应价人单位公章的报名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如有)和经办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发送至邮箱475333352@qq.com进行报名,报名后应及时和采购人进行电话确认(不含节假日),经采购人确认后24小时内将采购文件发送至应价人提供的电子邮箱。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或者非正常方式获取的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均视为无效,不具备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
4.2 询比文件售价0元,逾期不售。
5.应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应价预备会。如应价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考察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费用由应价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应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如应价人有任何疑问均可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
5.2 应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9月2日10时30分,应价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将应价文件递交至赣州管理中心6楼会议室。采购人定于应价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应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席,否则将视其默认开标结果。
5.3 逾期到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应价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管理中心》(http://www.jxgsgl.com/gzglzx/Index.shtml)、《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jxgqcg.com/)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管理中心
地址:赣州市迎宾大道101号厦蓉高速公路赣州西收费站内
邮编:341000
联系人:吴工
电话:0797-8325129 0797-8325677
传真:0797-8325000
网址:http://www.jxgsgl.com/gzglzx/Index.shtml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管理中心网(有关补遗、澄清等公告将在此网站发布)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管理中心
2024年8月26日
附件1:报名资料
应价人报名登记表
应价人名称 | (加盖应价人单位公章) | 所响应标段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及身份证号码 | 电话 | ||
授权委托人姓名 及身份证号码 | 电话 | ||
接收文件 电子邮箱 | |||
附: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扫描件 |
授权委托书(如有)
本人 (姓名)系 (应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江西省高速交警八支队五大队办公用房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名称)采购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应价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如果由应价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要求 |
应价人应同时具备: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无要求。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无要求。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应价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最近3年(指2021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前一日,下同)内工程施工中不存在重、特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5、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3年度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应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9、不存在因涉嫌招应价违法行为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或所属执法机构立案调查且尚未结案的。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 最低数量要求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筑工程管理专业或结构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龄 55 周岁及以下。 |
项目总工 | 1 |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筑工程管理专业或结构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55 周岁及以下。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类证书;年龄55 周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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