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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管理中心六市车辆救援设备棚工程施工

询价 2024-09-20 17:00
剩余时间
4 7

采购单位: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时间: 2024-09-20 17:00:00 - 2024-09-25 17:00:00

开标时间: 2024-10-09 09:30:00

招标地点: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

详细地址: 宜春大道588号

收费标准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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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服务费:
-

宜春管理中心六市车辆救援设备棚工程施工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次询比采购项目宜春管理中心六市车辆救援设备棚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路网运营公司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春管理中心,建设规模约78.4万元,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春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本次采购范围为宜春管理中心六市新建车辆救援设备棚

2.2本项目计划工期约为2个月,预计202410中旬开工缺陷责任期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标段,即2024-CLJY-FJZX标段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应具备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其他要求见附表 1 至附表 5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与采购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等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单位的响应均无效。

3.4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价者,请于20249201700分至2024925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加盖响应人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982283763@qq.com,发送电子邮件时,请注明宜春管理中心六市车辆救援设备棚工程+响应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4.2采购人核实响应人递交的材料后,询比采购文件将统一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响应人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电子邮箱地址,因响应人电子邮箱无效或填写有误等其他任何原因导致采购文件未能传达,后果由响应人承担。

4.3采购文件售价0元,逾期不售。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采购预备会。如响应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由响应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响应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9930,响应人应于2024109900分至930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宜春市宜春大道588号宜春管理中心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响应文件必须面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递交方式。响应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席,否则将视其默认开标结果。

6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jxgqcg.com《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春管理中心》http://www.jxgsgl.com/ycglzx/Index.shtml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春管理中心

 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宜春大道588

 编:336000

联系人:丁女士

 话:13160820506

 址:http://www.jxgsgl.com/ycglzx/Index.shtml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春管理中心网(有关补遗、澄清等公告将在此网站发布)

 

2024920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供应商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供应商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着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 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最近3年(指20211月1日至发布采购公告前一日)内未发生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具有房建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年龄55周岁及以下。

 

宜春管理中心万载收费站房屋整治工程招标公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