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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粤产业合作区(南康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

竞争性磋商 2024-10-09 10:10

代理机构: 赣州市恒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 江西省华赣格丰赣康水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10-09 10: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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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公告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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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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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公示
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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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告
2024-10-15
变更内容
响应开始时间: 2024-09-27 08:30: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4-10-11 17:30:00
开标截止时间: 2024-10-15 15:00:00

赣州市恒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华赣格丰赣康水务有限公司赣粤产业合作区(南康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权采购(项目编号:GZSHY2024-QC-C015)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变更公告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SHY2024-QC-C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赣粤产业合作区(南康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权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中

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文件三、项目采购需求"中"3.2处理水量:赣粤产业合作区(南康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保底水量为设计处理水量的80%2000*45%=900m3/d。”现变更为“3.2处理水量:赣粤产业合作区(南康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保底水量为设计处理水量的45%2000*45%=900m3/d”。”

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文件二、响应供应商须知(五)磋商与评审"中"31、评分标准:(二)拟派人员(5分):拟派运营人员中(除拟派项目负责人),取得相关专业(环境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人员考试合格证书或检测人员证书的,每人具有以上证书的得2分,最多得10分现变更为31、评分标准:(二)拟派人员(5分):拟派运营人员中(除拟派项目负责人),取得相关专业(环境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人员考试合格证书或检测人员证书的,每人具有以上证书的得1,最多得5

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文件三、项目采购需求"中"4.1污水处理服务费:包括药剂费、人工费、委托运营期内设备日常维护维修费、化验、自行监测费。其余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现变更为“4.1污水处理服务费:包括药剂费、人工费、委托运营期内设备日常维护维修费、化验、化验检测费。其余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文件五、合同"中"二、污水处理服务费及支付方式2.1污水处理服务费:包括药剂费、人工费、委托运营期内设备日常维护维修费(不包含超过5000元以上的大修费用)、化验、危险废液处置费、自行监测费。本合同未明确包含在服务费中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现变更为“2.1污水处理服务费:包括药剂费、人工费、委托运营期内设备日常维护维修费、化验、化验检测费。本合同未明确包含在服务费中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文件五、合同1.2处理水量"中"赣粤产业合作区(南康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保底水量为设计处理水量的45%即2000*45%=900m3/d;

3)当处理水量大于保底水量,按处理水量计费;

4)当处理水量不超过保底水量,按保底水量计费。

5)处理水量以出水在线监测流量计计数为准。

6)甲方未得到政府批准正式商运前按实际处理水量计费,正式商运后按以上约定计费,甲方应在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政府批复商运;如未完成,2024年11月1日开始按本条(1)(2)约定的方式计费。”现变更为“1.2处理水量 赣粤产业合作区(南康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保底水量为设计处理水量的45%即2000*45%=900m3/d;

1)当处理水量大于保底水量,按处理水量计费;

2)当处理水量不超过保底水量,按保底水量计费。

3)处理水量以出水在线监测流量计计数为准。

4)甲方未得到政府批准正式商运前按实际处理水量计费,正式商运后按以上约定计费,甲方应在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政府批复商运;如未完成,2024年11月1日开始按本条(1)(2)约定的方式计费。”

6、采购人联系方式:18879769982现变更为18770973677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此变更公告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称:江西省华赣格丰赣康水务有限公司

   址:赣州市南康区太窝乡

联系方式:18770973677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赣州市恒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赣州市南康区芙蓉北大道聆江花园前排别墅13-33号

联系方式:0797-6701886

   箱:gzhy1886@163.com

行:南康赣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赣州市恒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号:2870000103020000880

3.项目联系方式

李先生(采购单位):18770973677

段永春(采购代理机构):0797-6701886

C015变更公告.docx

C015日常运营管理权采购-磋商0927 - 变更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