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江投国华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度粉煤灰承销及运输项目公开竞价公告
1、项目简介
组织方:江投国华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
项目内容: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江投国华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2025-2027年度粉煤灰承销及运输项目进行网上公开竞价。
2、竞价方资格条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2竞价方须提供运输许可证明文件或委托具有运输许可证明文件的运输队伍;
2.3竞价方具有粉煤灰承销业绩(两年内至少有一个年承销量不低于20万吨的粉煤灰承销业绩);
2.4竞价方(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发生一般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及质量事故,不曾骗取中标、串标或严重违约、法律纠纷;
2.5竞价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有良好的信誉;
2.6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
注:(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才可参与竞价。参与竞价的单位需按技术规范要求制作竞价文件(详细列出粉煤灰应急预案、人员配置、投入工器具等)上传供组织方审查,审查不通过者不可参与竞价。
(2)因竞价方原因放弃中标资格或因其他因素导致本项目合同无法履行,组织方有权从有效竞价单位中按照高价优先原则选择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竞价。
3、项目要求
3.1范围和要求:详见竞价文件。(作为附件另附)
说明:
3.1.1由于粉煤灰是组织方电力生产的副产品,电力生产负荷是动态变化的,具有特殊性,因此组织方对粉煤灰产量和质量不做任何承诺,竞价方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3.1.2在合同期内,竞价方应遵守组织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及时装运,不得以粉煤灰质量问题或竞价方储存库满作为理由拒绝装运,应做到日产日清,并保持装运环境达标及地面清洁,不得影响组织方正常电力生产,运输的在途风险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竞价方按组织方机组实际产出的粉煤灰过磅量乘以粉煤灰承销单价进行结算。
3.2交货地点:江投国华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3.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4合同期限:暂定2024年11月16日至2027年11月15日(履约期限为三年),具体承销起始时间以组织方通知为准,竞价人做好提前承销的准备。三年粉煤灰总量约90万吨,组织方提供的总量仅供参考,具体以合同期限内实际产生的粉煤灰量为准,竞价方必须无条件销售及处置合同期限内所有的粉煤灰。
3.5竞价成功后放弃成交或提供虚假材料、未如实提供资料谋取成交的,将没收保证金,若给组织方造成损失的,还须补偿其损失。
4、竞价方式
报名方式:线上报名(网址:http://ep.jxic.com/,如关于注册账号或报名、竞价等涉及网站操作的内容需要咨询,可联系网站客服电话咨询,客服电话:400-8566100);
报名费:0元;
竞价方式:线上竞价(网址:http://ep.jxic.com/);
竞价保证金:1000000.00元(人民币壹佰万元整)(线上缴纳,网址:http://ep.jxic.com/,未缴纳不得参与竞价);
起始价:单价65元人民币/吨;
报价最小幅度:1元人民币/吨;
竞价时长:120分钟;
超时竞价延长:5分钟。
5、竞价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12时00分;
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5日14时00分;
6、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向成交竞价方收取,竞价成功后缴纳,收费标准=成交金额(单价×90万吨计算)*0.2%。
7、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7.1竞价人提供虚假报名材料;
7.2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组织方签订合同的;
7.3竞价人与组织方、其他竞价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7.4中标人未按规定缴付代理服务费;
7.5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7.6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现场踏勘
报名成功的竞价方可于2024年10月15日12时00分前自行前往踏勘。
9、联系方式
组织方:江投国华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97-3378935
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俊云、乐斌
联系电话:18702603369/0791-86209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