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管理中心2024年地质灾害安全风险处治工程施工询比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宜春管理中心2024年地质灾害安全风险处治工程施工已由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路网运营管理公司以赣交投路网工程字〔2024〕112 号、〔2024〕16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春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春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询比采购。
项目施工地点位于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宜春管理中心院内和所辖昌金高速原省界金鱼石收费站、铜万高速铜鼓东收费站、萍洪高速K9+970上栗互通。
本项目计划工期约为2个月,预计2024年10月中旬开工,缺陷责任期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2.2 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
宜春管理中心2024年地质灾害安全风险处治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合同段(2024FXCZ标段)。
合同段 | 工程所在位置 | 工程主要内容 |
2024FXCZ | 宜春管理中心院内(宜春市)、昌金高速原省界金鱼石收费站(萍乡市)、铜万高速铜鼓东收费站(宜春市)、萍洪高速K9+970上栗互通(萍乡市)。 | 宜春管理中心院内混凝土挡土墙20m、昌金高速原省界金鱼石收费站浆砌片排水沟51m、铜万高速铜鼓东收费站浆砌片石护面墙215m3;萍洪高速K9+970上栗互通:挖土方3800m3、框格梁390m3、混凝土挡土墙283.1m3、平台沟52.8m3、急流槽36.2m3、三维挂网喷播植草1221.5m2。 |
a、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具备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信誉要求、业绩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等要求详见附表,并在其他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参与采购响应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b、询比响应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近3年内(2021年1月1 日至采购公告发布前一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询比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情况。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3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响应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当年未进行信用等级评价的响应人,其信用等级按B级对待。
4.1凡有意参加应价者,请于2024年9月26日9时30分至2024年9月29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响应人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386952284@qq.com,发送电子邮件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响应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4.2采购人以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电子邮箱发送采购文件及附件,因响应人电子邮箱无效或填写有误等其他任何原因导致采购文件未能传达,后果由响应人承担。
4.3 采购文件售价0元,逾期不售。
5.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如响应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由响应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响应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9:30(北京时间),响应人应于2024年10月11日9:00至9:30(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宜春市宜春大道588号宜春管理中心6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响应文件必须面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递交方式。响应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席,否则将视其默认开标结果。
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jxgqcg.com)、《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春管理中心》(http://www.jxgsgl.com/ycglzx/Index.shtml)网站上发布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宜春大道588号
邮 编:336000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0791-86138054
网 址:http://www.jxgsgl.com/ycglzx/Index.shtml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春管理中心网(有关补遗、澄清等公告将在此网站发布)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宜春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6日
附表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同时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施工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
附表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无 |
附表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无 |
附表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 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3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着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最近3年(指2021年1月1日至发布采购公告前一日)内未发生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任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近3年内(指2021年1月1日至发布采购公告前一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
附表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龄55周岁及以下。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 职,或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55周岁及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