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西管理中心2025年度员工通勤交通车租赁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吉安西管理中心2025年度员工通勤交通车
租赁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吉安西管理中心员工通勤交通车租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经吉安西管理中心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立项。采购人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西管理中心,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本项目需租赁的通勤交通车共3类(通行费按实际发生实报实销),具体要求如下:
3.供应商资格要求
车辆类型 | 用途 | 车型 | 路线 | 通勤 频率 | 单次往返里程(KM) | 单月里程(KM) | 租赁 期限 (月数) | 年里程数(KM) |
A | 行政人员通勤 | ≥50座大巴 | 南昌市至龙市站,途经昌泰、泰井、井睦各所站。 | 7天1往返 | 780 | 3380 | 12 | 40560 |
B | 收费人员通勤 | ≥39座大巴 | 南昌市至龙市站,途经昌泰、泰井、井睦各所站。 | 2天1往返 | 780 | 11862.5 | 12 | 142350 |
C | 收费人员通勤 | ≥19座中巴 | 吉安长运公司至永新站,途径吉安南站、永阳站、永新站、永新东站。 | 2天1往返;另每周一或周五需增发1个往返。 | 200 | 3700 | 12 | 44400 |
3.1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具备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其他要求等见附表1至附表5。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 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加响应。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 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加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10月17日下午16时至2024年10月22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有效营业执照和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跨省及省内跨设区市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响应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2)扫描件加盖公章的PDF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jaxglzx@163.com。发送电子邮件时,请注明“吉安西管理中心2025年度员工通勤交通车租赁项目+响应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报名材料采取一次性审核通过制,未通过报名的单位取消报名资格)。采购人核实响应人资格条件后,询比采购文件将统一以邮件形式发至响应人报名邮箱内。响应人收到询比采购文件后及时回复确认。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10时0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10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吉安市吉州区吉安西管理中心508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网站(https://www.jxgqcg.com)、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西管理中心网站(http://116.62.238.221/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西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江西吉安市吉州区兴桥镇吉安南收费站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91-86132673、0791-86132628
吉安西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1
响应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吉安西管理中心2025年度员工通勤交通车租赁项目
响应人名称 | |||||
响应人地址 | 电子邮箱 | ||||
联系人姓名 | 手机号码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审核内容 | |||||
项目名称 | 响应人填写内容 | 审核结果 (通过打√) | |||
响应人资质 | 营业执照副本 | 证书号码 | |||
代理商授权书 | 证书号码 | ||||
响应人法定 代表人 | 身份证 | 号码 | |||
手机 | 号码 | ||||
委托代理人 (如有) | 身份证 | 号码 | |||
手机 | 号码 | ||||
验证结果:
通过→ □
审核人(签名): | |||||
领取询比采购文件:
领取→ □
审核人(签名):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
注:此表留采购人存档。
附件2
单位介绍信
致: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西管理中心:
兹介绍我单位 同志,身份证号: ,负责办理 吉安西管理中心2025年度员工通勤交通车租赁采购项目响应相关事宜,请贵单位予以接洽。
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
响应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格最低条件)
企业资格要求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依法取得有效的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跨省及省内跨设区市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公路客货运输服务商。)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无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无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响应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响应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在近三年内(指2021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前一日,下同)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⑦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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