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陵幸福里项目亮化工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庐陵幸福里项目亮化工程工程
2、 项目地址:吉州区韶山西路与吉州大道交汇处
3、 建筑面积:总面积约13.2万方;
4、 工期要求:暂定20天,实际以工程部开工令为准。
5、 现场踏勘联系人: 现场工程师:刘斌 电话:18879655682
6、 采购方式:询价
7、 预算金额:350,000.00元整
8、 最高限价:350,000.00元整
9、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 户:
账 号:
开户行:
行 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根据吉安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吉财购〔2023〕25号文件),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详见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采购人将在确定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对提供虚假承诺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6.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6.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投标单位须知
3.1投标单位按照本招标文件及附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所供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并在截标时间之前送达,逾期按废标处理。
3.2投标单位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调整报价、延续工期等要求,否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询价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条款约定的除外)。
3.3询价文件、询价文件补充说明、附件变更及询价答疑会议纪要等均为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的重要依据,亦为日后签定合同的重要依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4投标单位应认真研究全部的询价文件,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询价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实质上不响应询价文件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投标单位在参加本次询价活动中,必须由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作为投标联系人参加,投标联系人请投标单位在授权委托书中予以明确,并在回标时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交《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证件不符、不全者即取消投标资格。
3.6投标单位须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询价的各项活动,无故缺席者按中途退标处理,取消投标资格。
3.7在下列任何情况下,招标单位保留宣布本次询价作废的权利:
a) 开标后发现所有投标价皆高于预期,不在有效报价范围之内。
b) 去除废标后不足三家。
c) 与投标单位的合同无法达成一致。
3.8投标单位在领取询价资料时,须向招标单位缴纳人民币 / 元的工本费(不退)。
3.9投标书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书均对投标单位有约束。
3.10如出现对本询价文件中技术要求、商务条款存在的疑问,请联络合约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a) 投标事宜联系人及电话:袁先生
b) 电子邮件:283117528@qq.com
c) 电话:18370978207
d) 通讯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庐陵幸福里项目售楼部二楼
四、报价要求
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综合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施工图范围内综合单价包干。
报价原则:所有清单子目报价基于国家或当地设计规范以及验收标准来进行报价。
2、承包范围:
2.1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完成图纸上所需要的设备(轮廓灯、LED线形灯、洗墙灯、点光源等)、配管及线缆等配件的供应、安装、调试,亮化照明系统的运行效果等完成该工程所需的所有工作内容。
2.2相关材料的检验、检测及各项手续报批报验等全部工作。
2.3承包范围包括图纸设计不详部分及正常施工工艺所需的二次深化设计。
2.4甲方有权通过设计变更或书面指令等方式对承包范围或工程量进行增减,所产生的工程造价变更以本合同相关约定处理。
3、综合单价为全包综合单价,包含承包范围全部工程内容的总包管理配合费(合同总价的1%)、包含承包范围全部工程内容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材料市场差价费、制作加工费、运输费用、运输损耗、运输保险费用、预埋件、管理费、利润及增值税,二次细化设计方案费、施工工艺及图纸费用、竣工图纸及资料费用、现场二次搬运费、检验试验费(包括按招标人技术要求中明确应做的现场拉拔试验、耐疲劳试验等)、因运输、二次搬运及安装造成的材料损耗、现场保管及成品保护费用、工伤保险费、环境保护、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赶工费用、季节性施工、夜间施工、夜间照明、测量、监测、各种机械设备的进出场及安拆、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等措施费用,所需剔凿及修补,垂直运输及脚手架费用、垃圾清运费等,与总承包商及其他各专业承包商的协调、配合,与项目工地包括村民周边关系协调发生的费用,竣工资料整理汇总及提供,验收前成品保护,人员培训,维修保养,保修以及为完成全部泛光照明工程所需的其他内容和服务,其他相关风险费用(不含总包配合费),在工程交付业主之前的配合整改费用等,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乙方任何费用。除另有书面约定,任何情况下固定综合单价不调整。
3.1 上述固定综合单价,乙方已充分考虑市场波动因素。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价格变化或政策规范调整,乙方必须自行承担、消化,一律不再调整。
3.2 如因甲方原因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则增减部分工程量据实结算。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甲方不再追加合同价款。
3.3 施工用水用电费(甲方仅提供水电接驳点,其后的电缆、管道及配电设施由乙方负责)、住宿、办公设备等其所发生的费用均已经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不含税价不变,调整税率及税额部分,价税合计价格相应调整,以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准。但乙方由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导致税率提高的,由此增加的税收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含税固定综合单价不做调整。
4、统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中标原则:最低价中标。
6、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的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3500元(大写:叁仟伍佰元整。
五、质量要求
质量合格,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六、付款方式
6.1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月度支付
6.1.1进度款按月支付,乙方每月25日将本月完成施工产值呈报甲方,甲方完成审核后支付至合格工程量的70%;
6.1.2工程全部完工并交付,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甲方审定已完工程量价款的80%。
6.1.3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且双方办理完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甲方审定结算价款的97%,留3%作为质保金,两年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6.1.4乙方每次请款前须提供甲方认可的等额正式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款至97%时,乙方需提供已达甲方审定结算价款全额发票(包含剩余3%质保金),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标书要求
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投标人,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上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询价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21日起至2024年10月24日止在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s://www.jxgqcg.com/)下载询价文件,未在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开标现场作无效标处理。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客服电话:400-8566-100。
2、线下招标。密封标书包含:线下招标。密封标书包含:(1)技术标;(2)商务标(盖章版报价1份,谈判申请及声明函1份,授权委托书2份,其中一份在密封的标书外提供招标人核查代理人资格使用);(3)包含投标文件盖章扫描件及报价电子清单文件的U盘一个。
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询价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日;
答疑截止时间:2024年10月 24日17:00时
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09:30时
4、特别说明:篡改清单按废标处理!
(答疑均以word文档形式梳理邮箱发送 我方会作出正式回复。
5、回标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清泉路9号吉旺科创园(建业大厦)40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西赣吉源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州大道36号希尔顿大酒店1307
联系人:袁辉
联系方式:183709782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中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清泉路9号吉旺科创园(建业大厦)407室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19179668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