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西管理中心 2024-2025年度职工服装采购项目询比文件 补遗书(第001号)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西管理中心
2024-2025年度职工服装采购项目询比文件
补遗书(第001号)
各响应人:
根据《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西管理中心2024-2025年度职工服装采购项目询比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2条中相关规定,采购人决定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作出如下修改:
第一条 将询比采购公告附表5:服装样品清单及数量(文件第9页)删减部分产品及数量:1、删减:长袖衬衣(白),男女各1件,合计2件;2、删减:养护类工作帽,夏季1顶,冬季1顶,合计2顶;3、删减:一线救援工作帽,夏季1顶,冬季1顶,合计2顶。
第二条 将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第3.3(1)款商务评分中响应人业绩(文件第33页)评标内容中增加“评分依据:须提供加盖响应人公章的合同扫描件、结算发票扫描件。项目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提供的结算发票须同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验结果并截图打印盖章。提供的材料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将被视为无效材料。”。
第三条 将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第3.3(1)款商务评分中供货与售后服务(文件第33页)评标内容中“方案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得14.8-17分,方案有一定针对性的得12.4-14.7分,方案基本可行的得10.2-12.3分。”修改为“方案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得8.8-10分,方案有一定针对性的得7.4-8.7分,方案基本可行的得6-7.3分。”。
第四条 将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第3.3(2)款技术评分标准面辅料品质(文件第33页)评标内容中增加“评分依据:须提供具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第五条 将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第3.3(2)款成衣品质及技术创新(文件第33页)评标内容中增加“评分依据:款式、外观质量按响应文件第五章服装技术标准进行评审;样衣面料颜色与面料标样高度相似的,视为颜色一致;制作工艺根据生产工艺、样衣呈现效果进行综合评价。”。
第六条 将第四章合同条款第十五点(文件第44页)“合同的变更、中止和续签”修改为“合同的变更、中止”;删除“(四)合同期满,乙方在货品、数量的准确性以及货品规格、质量(返修率不超过5%)、交货时间和后续服务(售后服务及时率99%)等方面均达到甲方要求,在单价不变的前提下,甲方可与乙方优先续签下一年职工工作服制作合同。”。
第七条 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报价清单说明(文件第84页)删除第3.2款“已标价的报价清单中每项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制单价。”。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吉安西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