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变更及排污许可证变更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兴国县华赣环境有限公司兴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兴国县埠头乡围子上,焚烧处理规模为日处理垃圾1000t,配置2台500t/d机械炉排炉,2台45t/h中温次高压(6.4MPa,450℃)余热锅炉和一台20MW中温次高压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年运行时间不少于8000h,项目于2021年3月30日取得赣州市行政审批局环评批复后开工建设,目前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生产运营。根据项目生活垃圾受纳范围内垃圾实际统计核算量,平均可入厂的生活垃圾量远低于设计负荷,处于严重低负荷生产状态,为确保焚烧炉排炉的处置能力得到充分利用,同时也能够解决周边一些一般固废产生企业的处置问题,兴国县华赣环境有限公司拟提高周边企业产生的一般固废掺入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处理的比例,掺配比例由5%提高至20%,本次变更拟掺烧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外包装材料、碎边角料、废纸渣,属于与生活垃圾性质相近且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其2019年修订单的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实际需要,须进行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证变更工作,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咨询机构参与该项目的询价报价,询价人为兴国县华赣环境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兴国县华赣环境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一.项目概况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范围:
①兴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变更;
②排污许可证变更;
2.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18万元。
3.服务期
服务期共 90 日历天: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并处于正常执业状态的咨询单位(含分支机构);
2、具备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资质;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的诚信;
4、近三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无不良诚信记录;
5、报价人应恪守社会中介机构“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原则,切实履行“诚信、专业、高效、保密”的服务方针,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执业准则和技术规范,能优质、高效、独立的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工作;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文件获取
1.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电子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有意向的报价人请于2024年11 月12 日下午15:30至2024年11 月20 日下午14:00期间(北京时间),登录“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 gz.jxgzwztb.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请未注册的投标人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8566-100;咨询QQ:811028657、3062197437。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参与项目的,责任自负。
2.投标人需完整填写参与,并按采购要求上传相应资料,项目采取线上参与,线上评定的方式。
四.报价文件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 11 月 20 日14时00分,以快递邮寄到达时间为准(密封递交,推荐使用顺丰快递),不接受现场递交。邮寄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埠头乡兴国县华赣环境有限公司徐晓青 电话:15297872169
2.逾期到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精彩纵横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釆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 gz.jxgzwztb.com)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询价人:兴国县华赣环境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埠头乡兴国县华赣环境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祖文
电 话:18162155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