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管理中心南城车辆救援大队2024年度设备车辆商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本次询比采购项目抚州管理中心南城车辆救援大队2024年度设备车辆商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抚州管理中心南城车辆救援大队2024年10月份队务会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抚州管理中心南城车辆救援大队,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抚州管理中心南城车辆救援大队。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1 项目概况
根据《江西省高速集团关于印发<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车辆救援设备(车辆)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交投安字〔2021〕2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对抚州管理中心2024年度设备车辆商业保险服务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金额约16万元。
2.2 询比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本次询比采购主要内容: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司乘人员险、附加货物险。
2.2.2 本次询比采购共分为1个标段(即JYSY-2024标),标段划分及主要采购数量如下:
标段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JYSY-2024 标 | 南城车辆救援大队2024 年度设备车辆商业保险服务 | 23辆 | 1、保障对象:南城车辆救援大队设备车辆。 2、保障额度:详见如下明细表 |
标段 |
车辆类别 |
数量 | 险种及保额(万元) | |||
车损险 | 第三者责任险 | 司乘人员险 | 附加货物险 | |||
JYSY-2024标 | 作业车辆 | 14 | 以车辆实际价值确认投保金额 | 200 | 5 | 5 |
预警车辆 | 8 | 200 | 5 | |||
吊车 | 1 | 200 | 5 |
注:响应人的报价为在询价活动实施期间,完成询价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燃油、通行费、保险、利润、税金等费用。
2.3 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一年,计划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2025年11月25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地点:抚州地区。
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响应人须满足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和其他等要求,见附表1至附表5。
3.2 本次询比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3 响应人应获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一个保险主体仅允许一家机构参与,如出现一个保险主体有两个及以上机构授权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保险主体的所有机构响应资格。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加响应。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加响应。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至137049555@qq.com邮箱进行报名,发送电子邮件时,请注明“南城车辆救援大队2024年度设备车辆商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响应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采购人核实响应人资格条件后,询比采购文件将统一以邮件形式发至响应人报名邮箱内。响应人收到询比采购文件后及时回复确认。
4.2询比采购文件0元/份。
5.1 采购人不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
5.2 响应人应于2024 年11月21日16时00分前将密封包装的响应文件(响应人须随响应文件提供存储有响应文件电子文件1份(U盘格式),U盘表面应注明响应人名称。)递交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抚州管理中心(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迎宾大道1288号1802会议室)。采购人定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jxgqcg.com/)、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抚州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jxgsgl.com/fzglzx/Index.shtml)上发布。
采 购 人:抚州管理中心南城车辆救援大队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洪门镇济广高速公路南城东收费站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17779459970
2024年11月13日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响应人应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并有效续存、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下属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财务要求 |
响应人应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2022年、2023年)内其总公司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审计结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响应人总公司2022年和2023年的年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 100%。 |
业绩要求 |
无 |
信誉要求 |
响应人应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1)响应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响应人、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在近三年内(指 2021 年1月 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前一日,下同)无行贿犯罪行为(由响应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上进行查询,查询响应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并附彩色打印件的网页截图); (5)“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其他要求 |
驻地服务网点在抚州地区不得少于8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