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国泰150吨生物质燃料采购竞价函
1、采购内容:生物质燃料150吨,供应商应就公司生物质燃料相关要求组织报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生物质燃料 事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标的、品质等级、数量等
第二条 技术标准、质量检验标准等按双方商定的要求执行:符合GB/T211-2007、GB/T212-2008、GB/T214-2007、GB/T476-2008、GB/T213-2008的检验标准,低位发热量需高于4000Kcal/Kg,高位发热量需不低于4200 Kcal/Kg,包装为吨包。
第三条 供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归供方所有,买方不对供方提供的货物商标、专利是否侵犯他人的权利负责,对于非供方所有知识产权的货物,供方有义务提供给买方正规渠道证明。如因供方提供的货物而引发争议或导致买方受损,买方的损失应由供方赔偿。
第四条 交货时间、运输方式
1、交货时间: 购方指定时间 。
2、运输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费用,购方仓库接货。
第五条 货款的结算
货款的支付方式: 货到付款,供方给需方开具真实有效的13%增值税发票,需方收到发票后30天内付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所交材料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材料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换退,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如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联系人:王志刚 联系电话:18879626865
地址:吉安市吉安县安塘乡江西吉安国泰特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吉安国泰特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