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东管理中心2024年所站院内消防设施维修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1.询比采购条件
本项目由《路网运营公司关于吉安东管理中心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程预算的批复》(赣交投路网工程字〔2024〕256号)文批复立项,采购人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东管理中心,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且已列入年度养护投资计划,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
2.询比采购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2.1本次询比采购项目:吉安东管理中心2024年所站院内消防设施维修工程。
2.2本项目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2.3本项目主要工程量
黄陂收费站、黄陂养护站、永丰南收费站、流坑南收费站、永丰养护站、泰和北收费站、万合收费站、宁都收费站、鼎龙收费站、宁都西收费站、兴国东收费站、兴国西收费站、石城南收费站、泰和东收费站、赖村养护站15个收费站消防设施维修。
2.4本项目总投资约146万元,划分为一个合同段(XFSS-2024标)。
标 段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主要结构类型 | 备注 |
XFSS-2024 | 吉安东管理中心2024年所站院内消防设施维修工程 | 吉安东管理中心所辖收费养护站 | 钢结构、板式结构 |
3.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10日,计划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可能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调整工期和施工计划,响应人必须理解并接受(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通知为主)。
4.响应人资格要求
4.1本次询比采购要求响应人具备的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人员要求等详见附表1、2、3、4、5。
4.2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严禁转包及非法分包。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其响应无效。
5.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11月22日上午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5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附件1响应报名登记表(盖章版)的所有彩色扫描件以一个文件的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jazxgcb@163.com。发送电子邮件时,请注明“吉安东管理中心2024年所站院内消防设施维修工程+响应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报名材料采取一次性审核通过制,未通过报名的单位取消报名资格)。采购人核实响应人资格条件后,询比采购文件将统一以邮件形式发至响应人报名邮箱内。响应人收到询比采购文件后及时回复确认。
5.2 询比文件(含图纸电子版)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采购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响应预备会。如响应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考察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费用由响应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响应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如响应人有任何疑问均可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
6.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12月3日10时00分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将密封包装的响应文件递交至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东管理中心(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澄江镇泰和北收费站院内)。采购人定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于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东管理中心(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澄江镇泰和北收费站院内)二楼会议室举行公开开标。
6.3逾期到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4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本项目整个采购和响应活动过程中不得更换。
6.5本次询比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 (jxgqcg.com)、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东管理中心 (https://www.jxgsgl.com/ghQ08ogcn00u2k0Nd7ag_TdCt8UT08N5fkFbtwPLjtc%3D?encrypt=1)上发布。评审及成交结果公示在上述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东管理中心
地 址: 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澄江镇(文田)泰和北收费站院内
邮政编码: 343700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0796-2071837
附件1:
响应人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吉安东管理中心2024年所站院内消防设施维修工程
响应人名称 | |||||
响应人地址 | 电子邮箱 | ||||
联系人姓名 | 手机号码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审核内容 | |||||
项目名称 | 响应人填写内容 | 审核结果 (通过打√) | |||
响应人资质 | 营业执照副本 | 证书号码 | |||
资质证书副本 | 资质等级及证书号码 | ||||
安全生产证副本 | 证书号码 | ||||
响应人法定 代表人 | 身份证 | 号码 | |||
手机 | 号码 | ||||
委托代理人 (如有) | 身份证 | 号码 | |||
手机 | 号码 | ||||
验证结果:
通过→ □
审核人(签名): |
附表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
响应人应同时具备: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附表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无 |
附表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无 |
附表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
2、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3年度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
3、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最近3年(指2021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前一日,下同)内在工程施工中不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8、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
注:本表响应人应如实填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附表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 最低数量要求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 55 周岁及以下。 |
项目总工 | 1 | 拟派项目总工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 55 周岁及以下。。 |
说明: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拟任的项目经理、总工等人员不得变更,人员变更或不到场履约视为未履行合同,为严重违约行为,采购人或将其严重违约行为上报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