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樟泰环保有限公司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委托运营服务
我单位就“江西樟泰环保有限公司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委托运营服务”展开询价。现诚邀具备该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询价报价。
一、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报价截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递交方式:
(1)报价人登录“江西省国资委出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gz.jxgzwztb.com/)”或江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p.jxic.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请未注册的供应商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8566-100,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报价的,责任自负。
(2)供应商需完整填写报价信息,本次报价为含税固定综合单价,报价响应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本次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并按采购要求上传相应资料的扫描件(详见,第五、附件),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首次报价),逾期责任自负。
(3)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以在线提问并在线查看答疑澄清。
(4)报名费:详见平台
(5)保证金金额:详见平台
(6)保证金收取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缴纳至相应账号(账号系统中可见)
(7)保证金退回:公布成交结果后7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号,成交供应商需缴纳成交金额0.8%平台技术服务费(成交供应商缴纳)
二、询价范围:详见技术文件附件。
三、询价项目:“江西樟泰环保有限公司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委托运营服务”;
3.1询价编号:JXZT-CG-2024112001;
3.2预算价:15.00万元;
3.3采购清单:详见技术文件等;
3.4付款方式:先运维后付款,按照季度付款,即:一季度的运维费用,在二季度的第一个月内付清。 每笔款项付款前乙方(中标单位)应向甲方(招标单位)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费率6%)和收据及甲方(招标单位)出具的季度评分表;乙方逾期出具发票和收据及甲方出具的季度评分表造成结算延迟的,则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5规格参数:详见技术文件等;
3.6本次报价须含6%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报价人必须具备的资格及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在报价截止日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资格条件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报价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止内无骗取中标、无严重违约、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较大安全事故。
(6)报价单位必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需在有效期之内。
(7)报价单位需提供最近五年内至少承担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主要内容页包含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表示合同服务范围、工作内容的复印件)。
(8)以上条件不符合要求者,投标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报价文件组成:含营业执照、相关企业资质证书、报价表(自行拟定)等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供应商选定:本项目采取一个标段,综合考量原则上采用总价最低者中标。采购人对落标原因不作任何解释。
七、报价要求:
报价为在线监测系统运营全包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检修、配件更换、耗材更换、校验、备机服务、6%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各种风险所需的费用。
八、交货地点:江西省樟树市。
九、评审原则:最低价评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