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1】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机构改革涉及省政府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发〔2018〕24号)要求,对涉及我委划出经济责任审计和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文件目录及清理结果进行公示。
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监事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赣国资监事字[2007]289号);
2、《关于印发<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支持配合监事会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国资监事字[2010]334号);
3、《关于印发<外派监事会企业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赣国资监事字[2012]25号);
4、《关于进一步提高监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时效性的通知》(赣国资监事字[2012]599号);
5、《关于印发<江西省国有企业监事会职工监事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国资监事字[2014]166号);
6、《关于调整省国资委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赣国资监事字[2015]192号);
7、《关于印发<江西省出资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国资监事字[2015]208号);
8、《关于印发<江西省出资监管企业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成果运用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国资监事字[2015]231号)。
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印发<江西省国资委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国资监事字[2011]532号)。
江西省国资委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