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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管理中心袁州养护所萍莲高速缺陷处置工程

询价 2025-02-14
参与方式详见公告

采购单位: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时间: 2025-02-14 16:30:00 - 2025-02-18 16:30:00

开标时间: 2025-02-25 09:30:00

招标地点: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

详细地址: 彬江镇兴阳村宜春管理中心袁州养护所4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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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公告
2025-02-14
0
候选公示
2025-02-25
0
结果公告
2025-02-28
收费标准
保证金: 0 元
大写:零元整
平台服务费:
-

宜春管理中心袁州养护所萍莲高速缺陷处置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宜春管理中心袁州养护所萍莲高速缺陷处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经袁州养护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春管理中心袁州养护所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春管理中心袁州养护所。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宜春管理中心袁州养护所萍莲高速缺陷处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是指对上莲高速萍莲段存在不同程度缺陷进行修复施工事宜

本项目计划工期约为4个月,预计20253月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2 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共分为2个合同段,标段划分见

合同段

工程所在位置

工程内

最高限价

QX1

上莲高速萍莲段(K32+599-K76+000)

完成上莲高速萍莲段中满铺浆砌片石护坡、现浇混凝土骨架护坡、浆砌片石截水沟、浆砌片石平台沟、浆砌片石急流槽、浆砌片石坑槽、玻璃声屏障修复;挖土方、铺植草皮、水泥砂浆抹面、排水系统疏浚(全线);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基层修复;排水处置及灌缝封水、中分带开槽及硬化。

680000元

QX2

上莲高速萍莲段(K76+000-K108+600)

完成上莲高速萍莲段中满铺浆砌片石护坡、现浇混凝土骨架护坡、浆砌片石截水沟、浆砌片石平台沟、浆砌片石急流槽、浆砌片石坑槽修复;挖土方、铺植草皮、水泥砂浆抹面、排水系统疏浚;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基层修复;排水处置及灌缝封水、中分带开槽及硬化;新增传送带。

680000元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询比响应人主要资格最低要求如下:

A.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具备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等要求详见附表,并在其他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参与采购响应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B.询比响应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近3年内(2022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前一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询比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情况。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加响应

3.6对响应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3年度全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D级的响应人不具有响应资格。未被评价的响应人,其信用等级按江西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4.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响应人,请于20252141630分至20252181630分北京时间,下同),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彬江镇兴阳村宜春管理中心袁州养护所1楼1103养护室持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单位介绍信扫描件加盖响应人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获取询比采购文件。采购人以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电子邮箱发送采购文件及附件,发送采购文件及附件的截止时间:20252191100分,因响应人电子邮箱无效或填写有误等其他任何原因导致采购文件未能传达,后果由响应人承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或者非正常方式获取的询比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均视为无效,不具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

4.2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逾期不提供。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如响应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由响应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响应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225930(北京时间),响应人应于2025225900至930(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宜春市彬江镇兴阳村宜春管理中心袁州养护4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响应文件必须面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递交方式。响应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席,否则将视其默认开启结果。

5.4 每个响应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进行响应且只能成交1个标段。同一个响应人响应两个标段的,响应无效。

6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春管理中心》(http://www.jxgsgl.com/ycglzx/Index.shtml)《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jxgqcg.com/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春管理中心袁州养护所

 址:江西省宜春市彬江镇兴阳村袁州养护所

 编:336000

联系人:曾先生、李先生

   话:15270607230 18607905778  

 址:http://www.jxgsgl.com/ycglzx/Index.shtml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春管理中心网(有关补遗、澄清等公告将在此网站发布)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宜春管理中心袁州养护所

2025214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同时具备路基路面养护甲级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响应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3年度全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最近3年(指20221月1日至发布采购公告前一日)内未发生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指20221月1日至发布采购公告前一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龄55周岁及以下。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龄55周岁及以下。


附件1

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宜春管理中心袁州养护所萍莲高速缺陷处置工程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填写)

法定代表人姓名

(供应商填写)

手机

(供应商填写)

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填写)

手机

(供应商填写)

电话

(供应商填写)

邮箱

(供应商填写)

营业执照

填写营业执照号码彩色扫描件附后

资质证书

填写资质等级号与号码彩色扫描件附后

安全生产许可证

填写号码彩色扫描件附后

单位介绍信、

身份证

彩色扫描件附后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彩色扫描件附后

 


 

 

附件2 单位介绍信

 

致:宜春管理中心袁州养护所:

兹介绍我单位         同志,身份证号:                     ,负责办理  宜春管理中心袁州养护所萍莲高速缺陷处置工程  采购项目相关事宜,请贵单位予以接洽。

 

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响应人:(盖章)

                                                      

 


附件3 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一)授权委托(如有)

本人        (姓名)系                    (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人 (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注:

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响应人名称:                        

姓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性别:      年龄:        职务:        

                   (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附件1-3.doc

宜春管理中心袁州养护所萍莲高速缺陷处置工程询比采购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