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充说明
关于新余数字建设&中江建投共同收购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与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即市政一级、房建二级)资质的建筑工程类公司100%股权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充说明
各潜在响应人:
一、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条第4款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部分调整
第(1)项调整为:“目标公司须为依法成立的公司,目前未进行实质性经营,未从事经济活动;股权清晰且无股权质押等权利瑕疵、无相关债权债务纠纷,无司法诉讼、无对外负债、无对外担保、无劳动争议纠纷、无行政处罚、无相关不良记录等,税务正常申报、无欠缴税费;营业执照注册地不限。”
第(4)项调整为:采购人对目标公司所具备的资质需求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与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即市政一级、房建二级)资质。原则上目标公司在本次报价时应已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与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即市政一级、房建二级)资质。但如在本次报价时目标公司仅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并且供应商同时提交了进一步确保目标公司获得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资质的实施方案,则也视为满足本条谈判资格。目标公司所具备的资格状态以及实施方案(如有)将作为评分依据之一。
供应商及目标公司股东应确保资质取得合法有效,不存在可能导致资质被撤销、降级或吊销的情形。
二、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条第6款调整为:“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及目标公司需配合采购人出具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成果文件。自成交供应商被确认之日起(以《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时间为准)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暂定为3个月)完成所有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股权收购、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确保目标公司完成名称和注册地址变更)并达到目标公司具备以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与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即市政一级、房建二级)资质承接业务的能力。响应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履行时间方案。该履行时间作为评选依据之一。”
三、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条其他补充事宜内容增加
增加第5款:“供应商应根据本次采购要求以及采购平台规定在报价截止日前,缴交保证金二十万元整,否则视为未参与本次采购;且未入围报名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确定入围报名供应商后原路退回(具体可查看平台保证金规则),入围供应商的保证金应保留至采购人与最终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后,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的一部分。”
增加第6款:“采购人将综合供应商提供的目标公司资质情况、目标公司历史沿革及经营情况、报价及支付条件、后续资质维护服务等综合因素,评选最终成交供应商。”
四、在谈判响应文件中1.谈判响应书中第5条调整为:“我方有意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并同意根据平台规则缴交保证金贰拾万元整,保证金退还规定按照本文件执行。如在后续收购事宜推进中,发现我方、目标公司存在有违反本谈判文件或响应文件时,不予退还。我方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第二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与本说明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说明中的内容为准并随同调整。
采购人:新余高新区数字建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江西中江国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