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华赣格丰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抚州市绿色分拣中心综合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的询价比选公告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询比单位 | 江西省华赣格丰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
2 | 项目名称 | 绿色分拣中心综合工程项目劳务分包 |
3 | 项目地点 | 抚州市临川区仙溪路999号 |
4 | 联系人 | 吴先生 88107505-7889 |
5 | 服务期限要求 | 以甲方业主要求工期为准 |
6 | 报价有效期 | 报价截止时间后90天以内 |
7 | 报价截止时间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 1.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2月10日17时00分报价截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递交方式: (1)报价人登录“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网站(https://www.yingcaicheng.com)”或“江西省国资委出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gz.jxgzwztb.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请未注册的供应商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8566-100,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报价的,责任自负。 (2)供应商需完整填写报价信息,并按询比文件要求上传相应资料的扫描件(见本公告第10条),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逾期责任自负。 (3)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以在线提问并在线查看答疑澄清。 (4)保证金金额:详见平台 保证金收取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缴纳至相应账号(账号系统中可见) 保证金退回:公布成交结果后可登录平台申请退回保证金,申请后系统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号,成交供应商需缴纳成交金额0.8%平台技术服务费(成交供应商缴纳) |
8 | 报价人必须具备的资格及要求(格式自拟) |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在投标截止日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资格条件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成交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5、具有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9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0 | 报价附件 | 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均需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