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昆高速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沪昆高速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赣发改交通〔2022〕328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22〕323号文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以赣交许字〔2023〕第115号文批准。项目法人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车购税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项目单位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20%,剩余资金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沪昆高速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起于樟树市昌傅镇樟树枢纽互通北侧约3.1公里处,路线向西止于金鱼石(赣湘界),接拟改扩建的沪昆高速湖南境内段,全长179.514公里。其中,利用既有高速公路改扩建145.975公里,新建复线33.539公里(含完全利用已建成的宜春至遂川高速公路16.866公里),项目概算总金额222.31亿元。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即GZSJ-CJ),招标范围及主要工程量如下:
标段 | 桩号和长度 |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程量 |
GZSJ-CJ | K811+000-K990+056.150,长约179.514公里 | 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含竣工决算文件编制);全过程跟踪审计指对项目从开工前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全过程监督和评价的审计,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房建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等建安工程和设计、监理、建设单位管理费等待摊投资以及设备投资内容;竣工决算文件编制指对项目结算进行内审,编制竣工决算文件(送审稿)并按上级单位竣工决算审计结果调整竣工决算文件(审定稿)。 |
2.3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人员要求、其他要求见附表1至附表5。
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中开设账户。
3.2 本次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2.2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应符合“附表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中联合体牵头人的相关资质要求;
3.2.3 联合体投标人应同时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3.3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各方)以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分支机构名义投标的,必须获得其所属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唯一授权(授权书格式见附表6),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分支机构与其所属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jiangxi.gov.cn/)交通工程子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中的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类)模块使用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2 用户类型获取方式及系统操作请参阅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中的《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化提升交通项目招投标工作效能的通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启用注意事项的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2月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开标会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交易集团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活动不强制要求签到。关于不见面开标操作流程,投标人可自行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下载“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交通)”参考。下载地址:https://www.jxsggzy.cn/fwzn/007001/007001003/20220516/e12ffd62-f0f5-49a8-b21a-180e857bcb8e.html。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江西省交通运输厅(http://jt.jiangxi.gov.cn/)、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new.jxgzwztb.com/)、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s://www.jxgsgl.com/)、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公司(https://www.jxjtxmgs.com/)等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网站公开。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象湖新城东新一路575号
邮政编码:330052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0791-85011097
传 真:0791-8501109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交投嘉特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洪州大道西999号
邮政编码:330013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791-86668255
电子邮件:jxjtxzb1688@163.com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
2023年11月15日
附表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GZSJ-CJ | 投标人以非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满足: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满足: 联合体牵头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联合体成员: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附表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GZSJ-CJ | 投标人以非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满足: ①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下同)承担过一个合同范围对应的项目投资额为10亿元及以上的高速公路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或竣工决算审计业绩(含工程内容)。 ②近5年承担过一个合同范围对应的项目投资额为10亿元及以上的高速公路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或竣工决算审计业绩(含财务内容)。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满足: ①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承担过一个合同范围对应的项目投资额为10亿元及以上的高速公路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或竣工决算审计业绩(含工程内容)。 ②联合体成员:近5年承担过一个合同范围对应的项目投资额为10亿元及以上的高速公路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或竣工决算审计业绩(含财务内容)。
注:投标人同一业绩分别满足业绩要求①②的,予以认可。 |
附表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GZSJ-CJ |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w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工程审计负责人和财务审计负责人近3年内(指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下同)无行贿犯罪行为。 |
附表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GZSJ-CJ | 工程审计负责人 | 1 | 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甲级公路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8年及以上工程审计工作经验,担任过一个合同范围对应的项目投资额为10亿元及以上的高速公路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或竣工决算审计的工程审计负责人。 |
财务审计负责人 | 1 | 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8年及以上审计工作经验,担任过一个合同范围对应的项目投资额为10亿元及以上的高速公路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或竣工决算审计的财务审计负责人。 |
附表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标段 | 其他要求 |
GZSJ-CJ | 无 |
附表6: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对所属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有)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对所属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本人 (姓名)系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我方所属分支机构 (投标人名称)参与 (项目名称)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投标活动,该分支机构为我方唯一被授权参与该项目投标活动的机构。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满。
投标人所属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对所属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彩色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及技术文件“七.其他资料(如有)”中,待投标人中标后提交授权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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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昆高速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