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管理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询价 招标 2024-08-06 08:30
参与方式详见公告

采购单位: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获取文件时间: 2024-08-06 08:30:00 - 2024-08-08 18:00:00

开标时间: 2024-08-16 08:30:00

招标地点: //

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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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公告
2024-08-06
0
候选公示
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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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告
2024-08-21

景德镇管理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本次询比项目名称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景德镇管理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具体内容服务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本项目按地区分为两个标段:

1.景德镇地区标段(JDZDQ):景南收费所、景东收费所、信息分中心、中心本部所需劳务派遣服务;

2.上饶地区标段(SRDQ):婺源收费所、清华收费所、江湾收费所、三清山收费所所需的劳务派遣服务。

单个投标单位只能参与以上两个标段之一的投标。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服务主要包括上述项目的高速公路收费员及后勤人员劳务派遣服务。

(一)劳务派遣岗位

为本单位编制外的高速公路收费岗位和后勤服务岗位

(二)服务期限:11年服务期结束后,中心根据年度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约1年。(详见劳务服务考核办法)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招聘合格用工人选

按照本单位的要求甄选能胜任本单位相应岗位的人选。

2.办理派遣手续

负责收集、核实拟被派遣人员的个人信息,组织拟被派遣人员体检,签订劳动合同。确保派遣手续合法合规。

3.保障法定福利

为派遣员工及时办理五险的申缴、调基和相关待遇的享受。

4.发放工资

依照本单位确定的工资标准,每月按时15日)足额发放被派遣人员的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处理劳动争议

负责处理被派遣人员提出的各种异议。

6.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向本单位提供合法用工等法规、政策咨询。

本单位每月对劳务服务公司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得分支付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费。详见附件)

、潜在单位资格要求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具有市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务派遣许可证;

3.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

在近两年的经营中,无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缺失法定福利、拖欠工资等行为。如本单位发现潜在单位存在以上行为,将拒绝该单位参与投标。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向参与询比采购者,请于202486日至88日将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发到邮箱1253224567@qq.com。发送时请注明“景德镇管理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标段+响应人名称+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采购人核实响应人递交的材料后,询比采购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至响应人报名邮箱内。响应人收到询比采购文件后请及时回复确认。

、采购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816830,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于当日830价文件递交至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景德镇管理中心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评标方式

本次评标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立即开始评选,评选现场价人的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负责解答相关事宜。

七、控制价

管理费上限价为:40//月。

八、公告发布媒介

采购信息发布、相关补遗将在景德镇管理中心网站(https://www.jxgsgl.com/cOSucLyzrMfsi3vFtROr5_E1bMvp3PLvVdfItSXsxY0%3D?encrypt=1)和国资委网站(https://www.jxgqcg.com/)发布相关补遗公告,请潜在响应人随时关注网站,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景德镇管理中心

   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唐英大道甲1号(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景德镇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333400

人:先生

   话:0791-86137311

  

           

                     江西省交集团景德镇管理中心

                  202485


 

劳务服务考核办法

为督促劳务服务公司履约,保障省交投集团景德镇管理中心用工需求,约定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计分

(一)考核满分为100分,如出现违约行为,扣减劳务服务公司考核得分;每月考核一次。

(二)劳务服务公司未与派到本管理中心工作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每人次扣减10分。

(三)劳务服务公司没有为派到本管理中心工作的人员缴纳法定社会保险,每人次扣减5分。

(四)劳务服务公司未及时(每月15日)发放派到本管理中心工作的人员工资,每人次扣减5分。

(五)非本单位责任导致劳动纠纷,劳务服务公司处理不及时或不当,影响本单位工作的,每人次扣减10分。

(六)劳务服务公司派到本单位工作的人员经考核不合格或不听从工作安排的,劳务公司未及时撤离此类人员离开本单位的,每人次扣减10分。

二、考核结果应用

(一)劳务服务费

本单位按照考核得分结算劳务服务费:

劳务服务费=派遣人数×服务单价×考核得分÷100

(二)年度考核得分

年度考核得分=合同期内各月考核得分之和÷12

本单位与劳务服务公司续约的前提为年度考核得分大于98分。